長春龍嘉國際機場增設超限行李業務柜臺
14日,記者了解到,長春龍嘉國際機場增設了超限行李業務辦理柜臺,此舉是為使旅客明確超限行李標準,避免旅客因再次辦理行李托運而延誤乘機。
“根據規定,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在體積方面,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厘米×40厘米×55厘米。每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總重量,均以5公斤為限。”龍嘉國際機場客運值班經理侯金勝介紹,為確保旅客乘機安全,根據相關規定,吉林機場集團所屬機場全面開展國內旅客隨身攜帶超限物品整治行動,建立服務旅客長效機制,營造和諧、順暢的乘機環境。
“在機場候機樓安檢前區等明顯位置增設超限行李標識,指定A島8號值機柜臺、B島16號值機柜臺為超限行李業務辦理柜臺。”侯金勝表示,有的旅客不知道多大或多重的行李屬于超限范圍,登上飛機后才發現放不下,于是要補辦行李托運手續,非常耽誤時間,龍嘉國際機場采取這樣的措施,相當于將飛機上辦理托運手續的時間前移到登機前。
龍嘉國際機場同時還設立流動服務人員,提示攜帶超限行李旅客托運常識、協助旅客辦理托運。機場安全檢查部也將設計使用超限行李標準框架,對旅客安檢前的行李進行排查,避免不必要的乘機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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