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馬爾代夫遭美佳航空延誤 三天假機場過一天
“3天的短假,我卻在機場白白耽誤一天!”4月4日凌晨1時許,美佳航空LV189航班從首都國際機場起飛,很多機上乘客都已疲憊不堪,人們在機場經過了漫長的等待。這架飛機原定的起飛時間應該是4月3日凌晨5點40分。
4月3日凌晨,不少游客從全國各地飛至首都國際機場,并準備從這里轉機飛往馬爾代夫。臨近起飛時,乘客們卻得到了飛機延誤的通知,此后便是漫長的等待。因為起飛時間待定,美佳航空為乘客們安排了住宿。除了老人和孩子外,很多游客還是不放心,不愿離開機場。“我們很著急,就在這里等個說法!”到3日下午,美佳航空的工作人員才把一份帶著歉意的書面說明材料遞到乘客手中,稱飛機延誤是由機件故障造成,起飛時間待定。直到午夜時分,乘客們才看到了赴馬爾代夫度假的希望,而到此時,大家已經苦等了19個小時。
乘客王先生一家人是從銀川趕來的。他說:“很多乘客都跟我們一樣,是從外地趕來的,在北京沒有落腳點,好好一次旅行,卻在機場困了一天!”王先生算了筆小賬,原本假期不是很長,好多人是請上幾天假,連上清明節的假,勉強湊齊三天出去玩兒一趟。現在在機場已經白白消磨一天,經過一夜的旅途,就更加疲憊,到馬爾代夫至少休整一個白天,能真正游玩的時間都不足一天了,真掃興!其實比王先生更掃興的,還有機上的一對新婚夫婦。“剛結婚就‘人在囧途了’!原本的安排都被打亂了!”
除了心情不爽以外,也有乘客擔心起了經濟問題,“這一趟自由行好幾萬塊錢,酒店那邊的錢不退,我們的經濟損失誰來承擔呢?旅行社和航空公司不會踢皮球吧?”對此,航空公司正在和旅行社商議具體辦法。對于責任問題,3日記者也向律師進行了咨詢。律師表示,目前責任問題可參考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條,旅客、行李或者貨物在航空運輸中因延誤造成的損失,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這個責任指的一般是直接經濟損失。這類問題目前可參考的條款不是太多,還需要具體問題具體處理。比如未入住酒店,住宿費可以予以退回,則不屬于直接經濟損失,那就需要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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