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非航空公司原因延誤食宿自理并非不合理
本期嘉賓
莊偉光 廣東省社科院旅游研究所所長
李貞慧 韓亞航空廣州辦事處副總經理
記者: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了《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草案對航班正常保障與延誤處置做了詳細規定,預計將于今年10月30日起施行。根據草案,由于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食與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不少市民覺得,這是把責任單方面讓個體承擔,不公平。您怎么看?
莊偉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致使乘客增加餐食和住宿支出,在法律上屬于“不可抗力”的情形,費用由旅客自理,并非沒有道理。但是,公眾卻普遍擔憂,若此規定籠統執行,極有可能成為航空公司推卸責任的“萬能借口”,由此導致的矛盾摩擦也可能增多。就個案來說,以前遇到延誤,大家偶爾還會得到一點點賠償,也就不鬧了。現在一旦執行硬性規定,信息又不透明,一分錢賠償都沒有的話,可能部分乘客會鬧得更兇。如今民航面對高鐵競爭,如果不把提高準點率作為己任,而還對延誤及取消不承擔相應責任,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乘客自費,就國內機場那價格,相信不少人都實在承受不起。
李貞慧:其實這個規定原來就是有的,是國際慣例。但不同的是,國外不少航空公司除了有充分的信息透明和協商溝通機制之外,充分的競爭也讓航空公司盡可能提供人性化服務。而對大多數中國乘客來說,區分航班延誤或取消的真實原因,還具有一定的難度。如果沒有權威的第三方來仲裁,就有可能導致矛盾激化。
記者:對于廣州來說,在春夏之交常常面臨雷雨天氣,夏日還會遭遇臺風天,遇到天氣不可抗力這種情況,航空公司和機場應該如何做好疏導和服務?
莊偉光:首先為了避免后續隱患,該規定的“細則”就必不可少。另外,各方應該以人為本,在國際慣例之外,做增值服務,例如像以前那樣遇到延誤,給乘客發水和盒飯等,協助解決乘客實際問題。另一方面,航空公司也應該減少因自身原因導致的航班晚點和取消,必須從各方面保證準點率。
李貞慧:延誤多久、大概何時能起飛,是否取消航班等問題,需要塔臺、氣象、空管、機場等各方面的協調。以往對于航班延誤或取消,乘客往往只能聽到所乘坐航空公司或機場的廣播,而且內容有限,模糊不清,缺乏第三方權威發布,因而該規定應該想想如何去盡量做到信息透明。
記者:民航局、機場所在地在管理方面,還有哪些潛力可以挖?消費者該如何成熟?
莊偉光:民航局應該認定哪些航班延誤和取消是航空公司的責任,認定理由是什么,賠償標準也應該公布。民航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公眾的參與及意見征求何在?機場所在地遇到大面積延誤或航班取消的情況,應該協調周邊的高鐵站等資源,積極疏導客流。另一方面,機場內及周邊餐飲及酒店的供應量和供應信息,也應該及時公布,不能讓消費者處于無人搭理的狀態。
李貞慧:民航局應該更進一步增加和擴大空域,優化空管。另一方面,機場應該有應急預案,只有通過信息公開,建立互相信任,才能安撫乘客情緒。游客也應該學會拿起維權武器,切不可通過占機、不讓其他乘客登機等不文明手段過度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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