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誤9小時 南京旅客狀告機場一審敗訴
從南京經香港轉機去紐約,飛機延誤了9個小時,為此,一市民起訴機場,索要機票損失及精神賠償。記者采訪發現,近年來,飛機延誤并不少見,但耽誤行程的旅客想要維權索賠,卻“沒那么簡單”。
飛機延誤9小時,一乘客找機場討說法
去年5月,市民姜先生購買了一張機票,準備從南京祿口機場出發,經香港轉機去紐約。這架飛機本應在下午2點多起飛,但姜先生到機場時卻被告知香港正在下暴雨,飛機延誤,具體時間不定。后來機場通知起飛時間為當晚6點,再然后就一直宣稱飛機延誤。一直拖延到夜里11點多,姜先生才順利登機。白白等了9個小時,且后續行程都因此受到影響,姜先生很是惱火。
從美國回來后,姜先生覺得機場欠自己一個“交代”,于是前往機場協商。姜先生認為,機場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對飛機延誤情況進行通報,機場方面明知飛機會長時間延誤,卻不肯提供休息場所。
溝通過程并不順利。機場方面稱,姜先生當天的飛機延誤主要是目的地天氣原因造成,延誤時間應由航空公司通報,機場只負責轉達給旅客。
乘客一審敗訴,近日又提起上訴
在姜先生看來,機場明顯在推卸責任。“機場為航空公司提供地勤服務,長時間延誤不及時通知旅客,又不安排休息,這是機場的失誤。”隨后,姜先生向江寧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祿口機場以書面形式承認工作存在失誤,并說明飛機延誤起飛的真相。同時,他還要求退還機票費用9000元,并索要補償1000元誤工費、1000元精神賠償金。
因為缺乏證據,姜先生的訴請沒有得到一審法院支持,近日,姜先生又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上訴。
二審中,姜先生稱,根據國家規定,航班延誤后,機場方面應該每隔30分鐘向旅客通報一次,延誤2小時以上的需要配餐,而延誤超過4小時的,要安排休息。但自己乘坐的這班飛機延誤了9個小時,乘客卻一直在登機口附近等待,沒有得到妥善安置。
“9個小時沒有休息,我們要求到頭等艙休息室休息一會兒都沒被允許,這實在是太過分了。”姜先生說。
目前,因雙方均需補充證據,法庭宣布二審休庭,擇日再審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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