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飛昆明乘客空運2瓶紅酒全碎 航空公司拿出免責牌
乘客空運2瓶紅酒全碎航空公司拿出免責牌 理由是乘客已在免責聲明上簽字,易碎物品屬旅客自愿托運,航空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陳先生托運的紅酒碎在行李箱里 微博截圖
7日上午,陳先生托運兩瓶紅酒從深圳飛到昆明,到昆明后,這兩個酒瓶已碎在行李里,他為此要求航空公司給個說法。對此,云南法聞律師事務所王漢政表示“索賠無門”。另外,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布的今年1到5月的航空運輸消費者投訴情況通報中,旅客對行李運輸投訴居高不下。
乘客
托運兩瓶紅酒全碎了
7日上午,陳先生乘坐海南航空公司HU7163次航班從深圳飛到昆明,他隨機托運了兩瓶紅酒。當天上午11時,飛機降落在昆明長水機場。陳先生取行李時發現,兩個酒瓶都碎了,紅酒潑灑在行李上。
陳先生認為,自己將東西交給航空公司托運,東西壞了應該找承運人討個說法。于是,他撥打了海南航空公司客服電話,對方告訴陳先生,投訴后要等3個工作日后才能給回復。
陳先生說:“登機前,我將行李箱里帶了兩瓶紅酒的情況告訴了工作人員,簽了一個包裹標簽協議,易碎上打了鉤。當時,地勤人員說紅酒瓶是易碎品,他們會輕拿輕放的,如果在托運過程中有任何損壞,航空公司不承擔賠償。”
海航
承運人無責且不賠
昨日,海南航空公司管后勤工作的負責人張先生說,他們公司接到投訴后,初步做了調查,兩瓶紅酒損壞的原因,排除人為因素,應該是在飛機托運中破碎的。但航空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張先生的理由是:“陳先生在登機前,他確實說過有兩瓶紅酒要托運,但托運物是易碎物品,工作人員已經明確告訴陳先生在托運過程中紅酒有任何損壞,航空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而且陳先生也在免責聲明上簽了字,海南航空公司根據《易碎行李托運準則》,易碎物品屬旅客自愿托運,工作人員會輕拿輕放,在托運過程中物品如有損壞,航空公司不承擔責任,也不會賠償。”
他還表示,海南航空公司托運易碎物品,從來都沒有賠償過。但如果有人為導致的損壞,機場工作人員會在第一時間與旅客協商賠償。
律師觀點
航空托運的免責聲明不盡合理
旅客通過航空托運行李,若有物品損壞,承運方是否應賠償當事人?云南法聞律師事務所王漢政律師說,托運本來就存在一定的風險,按照合同法,如果在登機前相關工作人員已經對顧客所攜帶的易損壞物品履行了口頭告知的義務,那么航空公司是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當然,如果物品的損壞存在人為因素,乘客拿出人為損壞物品的證據,航空公司要承擔相應的賠償。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文杰說,航空托運的免責聲明不應當看做霸王條款,但從法理的角度上說,航空公司的免責聲明是一種附有條件的免責,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合理的。易碎物品在托運過程中損壞,航空公司是否有責任,關鍵是看航空公司有無過錯,裝卸和運輸過程中,有沒有盡到易碎物品運輸過程中要求的注意事項,如 “輕拿輕放”、“不能用重物壓在易碎物品上”等,航空公司不能通過免責條款就把他們的責任都推卸掉。
新聞鏈接
空運業的行李投訴居高不下
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布的今年1到5月的航空運輸消費者投訴情況通報,本報記者進行了梳理,發現關于行李運輸的投訴居高不下:
1月
受理消費者對國內航空公司124件投訴,行李運輸投訴有27件,占當月的21.77%,在當月7種投訴排行榜位中居第2位。
2月
受理的196件投訴,行李運輸投訴有34件,占當月的17.35%,在當月8種投訴排行榜中位居第2位。
3月
受理的125件投訴中,行李運輸投訴有15件,占當月的12%,在當月8種投訴排行榜中位居第3位。
4月
受理消費者對國內航空公司的投訴98件,其中航班問題48件,占48.99%;行李運輸差錯13件,占13.27%,在當月7種投訴排行榜中位居第2位。
5月
受理消費者對國內航空公司的投訴99件,其中航班問題投訴有44件,占44.44%,行李運輸的投訴有16件,占16.16%,在當月9種投訴排行榜中位居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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