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剛出福州長樂機場就被“賣”了 的士司機買客
進入機場的出租車都要被檢查證件并登記
外地旅客董先生到福州長樂國際機場后,打算去福州火車南站,沒想到一出機場就遇到拉客仔。拉客仔和董先生約定車費180元,再將他轉手給出租車。前天夜里,閩AT1053出租車被執(zhí)法人員逮個正著,將面臨4000元的罰款。
記者了解到,拉客仔在機場買賣旅客已不是第一次發(fā)生,交通執(zhí)法部門一律按上限處罰。此外,運管部門對的士進出機場詳細登記進出時間,并發(fā)放運費提示卡。前天夜里,還有6名拉客仔被公安部門查處,每人罰200元。
的士買客被查
前天夜里,記者跟隨福州交通執(zhí)法支隊在長樂國際機場查處出租車違章。記者看到,出租車通道里排了約10部車,正在候客。而在蓄車區(qū)里,也有10多部的士,這里不允許上客。
8點左右,一輛車牌號為閩AT1053的出租車從蓄車區(qū)駛來,亮著空車燈,但車上有乘客,執(zhí)法人員將其攔下。
“我急著去火車南站趕9點的動車。”車上乘客姓董,他說,一小伙上來拉他說可以馬上走,他也沒多想,雙方經(jīng)過協(xié)商,到達火車南站路費180元。隨后他們來到蓄車區(qū),上了閩AT1053出租車,他看到司機給了拉客仔50元。董先生說,他意識到自己被“賣”了,但由于趕時間就上了車。
按上限將罰4000元
據(jù)了解,今年1月,交通執(zhí)法部門就在機場查處過兩起買賣旅客的行為。
“機場的士候客時間長,很多司機就想買客快點走。”的哥老劉告訴記者,機場每天乘坐出租車的,只有數(shù)百人,一些拉客仔就通過買賣旅客賺錢,通常收三五十元。此前他們都在機場附近的加油站買賣旅客,被查處后,有的拉客仔就冒險到機場宰客。
“出租車在機場違章,一律按照上限處罰。”福州交通執(zhí)法部門相關人士說,從2月26日起至昨日,已查處28部違章出租車,閩AT1053出租車將因不打表、站外上客分別罰2000元。
該人士表示,交通人員每天在機場站崗直到最后一趟航班。旅客如遇出租車違章行為,可向現(xiàn)場交通人員投訴,或撥打968862。
進出機場 出租車須登記
據(jù)了解,運管部門對所有進入機場的出租車進行登記。“我們記錄出租車進出的時間和車牌號。”運管人員說,如果旅客丟了物品,方便查找,也可作為查處違章的佐證。
此外,運管人員對乘坐出租車的乘客發(fā)放提示卡。記者看到,卡上寫了機場到福州幾個地方走國道的距離和運費,比如到五一廣場47公里,費用142元,到火車站50公里,運費151元等,如果走高速公路,在此基礎上增加二三十元,乘客還要承擔單程通行費。
記者了解到,目前交通執(zhí)法、運管、公安、機場候管部等部門在機場采取聯(lián)動機制,對于拉客仔,公安部門也將予以罰款或拘留,前天夜里6名拉客仔被當場查處,每人罰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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