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訴北海機場餐飲店設最低消費 辯稱是茶位費
近日,北海市民李女士向本報反映稱,北海福成機場內的多家餐飲店公開設置10~25元不等的最低消費。對市民的反映,機場管理方回應稱,餐飲店收取的是茶位費,并非最低消費。目前,北海市商務局接到投訴后,已介入調查。
李女士介紹,春節期間,到機場接人。由于提前到機場,她打算找個地方坐下等候。“當時機場大廳人多,只有餐飲店還有位置可以休息。”李女士于是走進一家靠近機場出口的咖啡廳,挑了個空位坐下。
剛坐下,便有咖啡廳的一名服務員上前,詢問李女士是否用餐,并告知,如果不用餐,就不能坐在這里。交涉中,服務員指了指掛在門口的一塊牌。李女士注意到,牌子上面寫著“每位最低消費10元”字樣。見航班抵達機場還有一段時間,無奈之下,李女士只好消費了10元,買了一桶方便面。“錢雖不多,但這種霸王條款讓人很不舒服。”李女士忿忿不平地說。
根據李女士的反映,南國早報記者來到北海福成機場大廳,發現內有4家餐飲店,全部設置了最低消費,價格從10~25元不等,其中3家餐飲店還貼出告示牌,寫明了最低消費的價格。
據悉,從去年11月1日起,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下簡稱《辦法》),其中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不過,對上述規定,機場大廳內餐飲店的員工均表示不知情,也沒有收到有關部門通知。
機場大廳內一家咖啡廳的員工解釋稱,其實他們生意并不好做,加之機場屬黃金地段,租金很貴。因此歷年來都是虧本經營,設置最低消費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3月3日,就上述反映,記者致電福成機場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機場大廳內的餐飲店并不存在設置最低消費行為,“那是茶位費,并不是最低消費。”
3月4日,記者致電北海市商務局商貿科。該科室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稱,將立即安排執法人員到現場調查,如發現存在問題,會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這名工作人員解釋稱,自《辦法》正式發布以來,他們已接到多起類似投訴,但因為《辦法》發布時間不長,很多餐飲經營者還不了解相關規定,故商務部門在處理相關問題時,主要以宣傳指導為主,口頭給予警告,要求對方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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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最低消費 最高可罰3萬元
《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于2014年11月1日施行,明確提出餐飲經營者不準要求顧客有最低消費。因此,包間最低消費、開瓶費、茶位費等長期以來廣受詬病的餐飲業潛規則將得到整治。
對于違反辦法的行為,若法律規章有相關條款的,將依法處罰;沒有相關條款的,將責令限期改正。其中有違法所得的,處所得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
有關部門提醒,可及時錄音與店家的對話、保留相關消費票據或店家有關“最低消費”的宣傳資料等憑證,及時向轄區商務、工商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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