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機場:暑運攜充電寶乘機有講究
針對近日發生的數起旅客攜帶充電寶自燃不安全事件,中國民航局日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航空公司、機場進一步加強旅客攜帶鋰電池乘機安全風險防范,重點抓好宣傳告知和員工培訓,積極主動提示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的安全風險,引導廣大旅客主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鋰電池自燃冒煙。昆明機場安檢提示,乘機前請檢查隨身攜帶的充電寶及鋰電池數量,切勿購買“三無”充電寶乘機。
7月1日上午7時20分,黃先生手持身份證和登機牌來到昆明機場21號安檢口,準備搭乘KY8227航班從昆明飛往重慶。才進安檢口的黃先生就被安檢員堵住了,原來從事建筑工程的黃先生手提箱里裝有50臺對講機,因對講機里的鋰電池同時集中存放可能對航班飛行安全造成安全隱患。在安檢員的幫助下,黃先生將50臺對講機與鋰電池進行了分離包裝,沒有鋰電池的對講機與黃先生一同乘機,另外的50塊鋰電池只能通過郵政快遞的方式郵寄至重慶。
據昆明機場安檢站現場工作人員介紹,因多數乘機旅客對鋰電池乘機規定的不了解,每天昆明機場安檢員都需要處理數百起因攜鋰電池過檢不符合規定的工作。隨著智能手機和數碼產品的普及,很多旅客乘機都會隨身攜帶鋰電池移動電源(俗稱充電寶),但因充電寶的生產質量、標注和規格的不統一,個別充電寶可能存在安全隱患,也為安檢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
在此,昆明機場安檢提示,為保證旅客的出行安全,在購買充電寶時,請購買知名廠家生產的充電寶,并在購買前仔細核對標注和規格,以免在機場安檢遇到不必要的麻煩。
乘機前請確認鋰電池上標注的規格
電池額定能量≤100WH(瓦時)或鋰含量小于≤2g,由安檢部門通過檢查無誤后可以隨身攜帶登機。
電池額定能量在100-160WH,需航空公司承運人同意批準后,經安檢部門通過檢查無誤后可以隨身攜帶登機。
備用電池額定能量≤100WH-160WH(瓦時),需航空公司承運人同意批準后,每人可攜帶備用電池的數量不超過2塊,備用電池需由塑料自封袋包裝并做好單個保護以防短路。
鋰電池移動電源(俗稱充電寶)禁止辦理托運,并且在飛行過程中嚴禁開啟移動電源及為設備充電。充電寶需是正規廠家產品,并有明晰的標注和規格。
充電寶、鋰電池不能辦理行李托運。
注:鋰電池換算公式:額定能量(Wh)=電池容量(Ah)*放電電壓(V),1000(mAh)毫安=1(Ah)安
責編:admin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email protected]
- 上一篇:暑假國內游 大交通選高鐵還是飛機?
- 下一篇:為什么飛機的窗戶是圓的,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