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延誤干等8個小時 旅客怒告航空公司欺詐

原本13時45分起飛的飛機,卻因種種原因航班多次晚點延誤,最終在等待了近8個小時之后才起航。昨天,我市一位市民因航班延誤將成都航空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昨天,此案開庭審理。
事件回顧:航班延誤近8個小時
今年7月17日,市民戴先生購買了當天13時45分起飛的EU2703次航班從武漢飛往溫州。
據戴先生介紹,當日中午12時30許,他準時到達武漢天河機場辦理登機手續,當時登機牌顯示登機時間為13時15分,并無航班延誤信息。通過安檢進入候機廳后,他這才得知航班因天氣原因延誤,目前尚無起飛時間。經詢問機場工作人員,得知該航班系從成都飛南寧,再執行南寧-武漢-溫州航班。現因南寧天氣原因,飛機備降其他機場,尚未到達南寧,故無法確定武漢飛往溫州的時間。
而當天14時45分許,機場顯示屏顯示飛機已從南寧出發,而他所乘坐的航班將晚點至16時35分從武漢飛往溫州。不料,該飛機到達武漢后,戴先生等乘客又被告知,由于機組飛行時間超時,原機組不能執行飛溫州的任務,要等待成都另派機組人員到武漢執行飛行任務。由于另派的機組人員不知何時能抵達武漢,故還無法確定武漢飛溫州的時間。
直到當天21時30分許,該航班才從武漢起飛。雖然航空公司表示愿意給每位乘客100元的補償,但是戴先生對航空公司的服務以及飛機延誤中的處置非常不滿。近日,他一紙訴狀將該航空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航空公司在中國民航報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機票的三倍價款。
原告一方:認為航空公司構成欺詐
戴先生表示在近8個小時的機場等待中,該航空公司自始至終未派工作人員與包括原告在內的乘客溝通,任由機場工作人員敷衍乘客,其間有乘客要求機場工作人員通知航空公司客服代表到場,但對方始終避而不見。
綜上,原告方認為,雖然航班在執行成都至南寧任務時遭遇南寧天氣原因可以解釋為不可抗力,但航空公司應在第一時間通過代理商告知,而乘客則可以選擇其他航班或其他交通工具,不至于按原先時間到達機場。該航空公司為了不讓乘客改簽和退票,選擇了隱瞞事實真相的欺詐;特別是在執行南寧-武漢-溫州任務時,南寧航班起飛后,在不存在武漢和溫州的天氣原因的前提下,且機組人員也明知自己到達武漢后已經飛行超時,被告選擇了繼續隱瞞事實真相,將武漢飛溫州的時間調整為16時35分,繼續欺騙乘客,以防退票和改簽。一直到航班到達武漢機場后,才向乘客告知機組即將飛行超時,拒絕繼續飛行。最后以調派機組人員為由將航班再次延遲,致使乘客再一次被忽悠。
航空公司:延誤系不可抗力,已及時告知旅客
昨天,在法庭上,該航空公司也出具了各項證據。當天,該航班從成都出發至南寧途中由于南寧的天氣原因,導致航班晚點。而根據民航部門的規定,因天氣等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的航班延誤,造成其相鄰兩個航段的延誤也屬于不可抗力。
而且在整個航班飛行過程中,已經考慮到機組超時的情況,并及時調派機組飛往武漢,這期間需要一個過程,而且都通過武漢天河機場地服及時通知了乘客,因此不存在故意隱瞞航班延誤的信息的說法。另外該航空公司的代理人表示,旅客退票和改簽屬于旅客自己的權益,航空公司并未有強制性規定,在航班延誤期間,乘客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隨時改簽和退票。
昨天,法庭并未當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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