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進境旅客通關提示
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增加,越多越多的人選擇走出國門旅游。出國旅行是一件高興事,但大家在出行前,應充分了解國家進出境管理規定,自覺接受海關監管,以免給自己的旅途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對于進境旅客,攜帶有下列物品的,應當主動向海關如實書面申報,將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1)動、植物及其產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體組織、血液制品;(2)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3)非居民旅客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2000元的物品;(4)酒精飲料超過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煙超過400支,或雪茄超過100支,或煙絲超過500克;(5)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000美元;(6)分離運輸行李,貨物、貨樣、廣告品;(7)其它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首都機場提醒廣大旅客,對于中國居民攜帶的在境外獲取的物品,總價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下,并且單一品種在數量上屬于“自己使用、饋贈親友”的合理范圍內的,在進境時海關予以免稅。但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一是針對煙草和酒精制品有特殊規定,比如香煙在400支以下,12度以上的酒精飲料在1500毫升以下,才是免稅的;二是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海關將全額征稅;三是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四是攜帶物品超過規定限值并且經海關認定不屬于個人自用、合理范圍的,須要委托有進口經營權的進出口公司或報關行,代為辦理貨物報關進口手續。
另外,很多旅客在國外經常會購買一些有當地特色的旅游紀念品帶回國,但有些物品是不能購買、攜帶進出境,例如受國際公約保護的象牙制品、海龜標本、鱷魚皮包等瀕危制品。在此,首都機場提醒廣大出境游旅客:不要在境外購買、攜帶由瀕危動植物制成的產品或旅游紀念品,否則可能觸犯法律,嚴重的還將承擔刑事責任,大家一定要做到“知法懂法、自覺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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