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旅游退團被扣簽證費、航空定金 這錢該不該扣?
發生在法國巴黎的恐怖襲擊事件對旅游市場的影響還在持續,一位讀者打來電話說,他在大連某旅游社辦理了德、法、瑞13日的旅游,交了8888元錢,最近看了新聞報道之后,想辦理退團,但是旅行社方面說必須要扣掉2700元。這位讀者詢問如何辦理退團手續,該不該扣款?記者采訪旅行社和航空公司了解到,有關退費和延期,是有時間限制的,即11月14日(含)至2015年11月20日(含)內出發的旅客,可以免費改期和退票,超出這個時間,只能按照行業規定來處理。
讀者報料:想退法國旅游團,旅行社要扣2700元
11月14日,國家旅游局發布通知,緊急提醒擬赴法和在法中國公民注意安全,并發布了退團以及改簽的相關通知。記者了解到,這幾天來,包括大連在內的很多旅行社,也都接到了咨詢退團或者改簽的咨詢,各旅行社陸續為擬赴法游客辦理延期或退團手續。
記者接到了大連一位游客的報料電話,他稱在大連的一家旅行社辦理了11月29日赴德、法、瑞13日的旅游業務,法國發生了恐怖襲擊事件之后,他和家人都很擔心,不想去旅游了,“我們看了報紙和電視的報道說,可以退團或者是延期,我們就想放棄這次旅游了。”
這位讀者在咨詢了旅行社之后被告知,需要扣掉2700元錢,對此他有些不理解。他說:“旅行社告訴我,這2700元中有1000元是簽證費用,可是我還沒有到領事館摁指紋 辦理簽證手續呢,怎么就不給退了?另外的1700元是航空訂票的定金,也不能退,我不是很懂,就想咨詢一下,到底該不該扣錢?”
旅行社回應:超出免費改期和退票的時間,應扣款
記者電話采訪了讀者所辦理出國旅游業務的這家旅行社,負責人張經理結合這位讀者的實際案例,對退費、延期等問題,給出了解答。他介紹說,目前前往歐洲 的旅行團已經可以按照既定線路發團,但是,旅行社的態度是,既不勸旅客出行,也不勸旅客退團,由旅客自己來決定。
張經理說,“目前該公司關于退費、延期等業務都是按照國家旅游局發布的通知和各大航空公司的通知來執行的,執行時間也是嚴格按照上述單位給出的時間來執行的 。”
1、這位旅客超出免費改期和退票的時間
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針對此次法國事件而做出的有關退費和延期的通知,在2015年11月14日(含)至2015年11月20日(含)內出發的旅客,且行程中含巴黎這一站的旅客, 可于2015年12月13日24時(不含)前辦理一次免費改期和退票。而這位旅客的出行日期是11月29日,不在這個日期范圍之內,因此,是不能享受到免費改期和退票政策的 。
2、1000元的簽證費用已發生,也不能退
針對讀者提出的還沒有到領事館辦理摁指紋等簽證手續,為什么要扣1000元簽證費 的問題,張經理說,這位旅客辦理的是團體簽證,只要他放棄出行,這次簽證就算是 作廢了,不能更改和延期,因為該旅客已經提交完整資料,旅行社已經將資料傳給領事館,并且旅行社也已經向領事館繳納了簽證費,因此,這筆錢是已經發生的費用,不能退。
如果旅客沒有交足材料,比如沒有提交護照,旅行社方面還沒有向領事館提交材料、沒有繳納費用的話,也就是說沒有實際發生費用的情況下,1000元的簽證費用可以退給旅客。
3、1700元的航班定金也不能退
針對為什么扣1700元的問題,張經理稱,這筆錢已經交給了航空公司,航空公司執行相關規定,不給旅行社退費。鑒于此,旅行社也不能給旅客退費。這就相當于是旅 客違約了,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
航空公司:20日之前出行的旅客,可限時免費改期和退票
記者登錄該航空公司的官網,其中一條消息為《調整近期法國航線客票使用規定》,發布時間是11月14日,其中提到,因2015年11月14日(北京時間)法國巴黎突發安全 事件,凡在2015年11月14日零時之前購買東航涉及巴黎的航班客票,并且旅行始發日期在2015年11月14日(含)至2015年11月20日(含)內的旅客,可于2015年12月13日24 時(不含)前辦理一次免費改期和退票,東航不收取相關手續費。
律師觀點:恐怖襲擊事件屬于不可抗力
結合該案例,記者咨詢了“半島幫”聯合體律師團簽約律師、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大連市律師網首席律師馬文龍律師。
馬文龍律師說,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和社會事件,其中社會事件包括戰爭、疫情、騷亂、政府征用、沒收等等。法國巴黎的恐怖襲擊事件應當屬于法律規定的社會事件,應當屬于不可抗力。
依據法律規定,因不可抗力的影響導致取消旅游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即包括免除游客的責任,也包括免除旅行社的相應責任。
對于已經發生的費用,旅行社確有證據證明的,依據公平原則,應當由游客承擔,如本案中的簽證費如果確已發生,且政府相關部門不予以退還的,游客不能要求旅行社予以返還。
對于航班定金,雖然是旅行社團體定票,我們認為合同主體應當是航空公司與旅客形成客運合同關系,同樣應當適用合同法關于不可抗力的規定,部分或全部免除雙方責任,航空公司無權依據自己內部制定的規定,收取定金,已經收取的,應當予以返還。
同時,律師提到,不可抗力影響的延續時間到底是多長,這也應該有個界定標準, 在此期間內,適用于上述條款,而超過了這個時間點,則理應按照法律法規以及行業 規范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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