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家的航空公司:丟行李最高賠償9139元
出門旅行,誰也不愿意下飛機后發現行李不見了。可若真的發生了該怎么辦?
德新社日前采訪了漢莎航空公司的專業人士,這位名叫桑德拉·德拉夫特的女士說,根據《蒙特利爾公約》,丟失行李的乘客可以獲得航空公司至多1400美元(約合9139元人民幣)的賠償,用于購買替換衣物以及日用品。但要記住,想拿到賠償,必須第一時間在機場向航空公司報備并出示登機牌和行李牌。此時,航空公司通常會先追蹤行李的去向,比如是否裝錯了飛機等。如果7天都沒查出來就進入賠償程序。但這不是給1400美元現金那么簡單,乘客得拿發票去航空公司報銷,而且得證明所購物品是旅行“必需品”。許多丟行李的旅客拿不到滿意賠償就是因為這一點。如果購買的是機票+酒店這樣的旅行套餐,因為丟失行李對旅程造成負面影響或為購買替代品影響了旅行時間,旅行社也應該酌情賠償20%到25%的旅費,不過,若是回程丟了行李則得不到這樣的賠償。還有一點要記住,如果托運的是貴重物品,最好額外給行李買一份保險。
統計數字顯示,2014年行李丟失、延誤或損毀率約為0.73%。【新華社微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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