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客票行程單縮水 代理商賺差價?
制圖 楊大偉
電子客票行程單是機票購買、報銷的唯一憑證,但近日,家住金牛區(qū)營門口的張晴(化名)卻發(fā)現,自己在“去哪兒網”購買的機票行程單莫名其妙“打了折”,少了634元。記者調查發(fā)現,同樣的問題也頻繁出現在其他購票網友身上,電子客票行程單“縮水”,儼然已成為機票代理網站的“潛規(guī)則”。
居民:行程單莫名被打折“我經常坐飛機出差,一般行程單寄過來也不會仔細看,報銷了就行,想當然的認為應該就是實際所付款。”張晴說。 2月26日,她在“去哪兒網”上訂購了兩張3月13日深航ZH1949實際乘坐國航CA1949從上海飛往成都的機票,支付了總價1510元,包含機票、民航發(fā)展基金、保險費、行程單快遞費等。22日,張晴收到行程單準備向單位報銷,卻意外發(fā)現,除了兩張380元的行程單之后,還有一張價值634元寫著旅游費的普通發(fā)票。隨后,張晴致電“去哪兒網”及代理商詢問,對方均告知,之所以票、單價格不一,是因為張晴選擇的是特價票。不過,“去哪兒網”及代理商都表示,如果張晴想要報銷,可提供差額的旅游費發(fā)票。
“給旅游票有什么用,單位機票報銷只認行程單。”張晴氣憤地說。
賺差價?“低于支付價格”很普遍
記者隨機在去哪兒網選擇了一些特價機票,發(fā)現下面都有一排特殊票務說明,說明稱,“行程單價格低于實際支付價格,差價可提供發(fā)票,差價不退還”。
張晴表示,她平常購買機票時很少會注意這類信息,此次購買時就沒有看到任何類似說明。記者致電去哪兒網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說“只要在網上買票,行程單都不是足額的,差別只在于高低。因為我們是旅行公司,只能開旅游費發(fā)票,下面可以備注是機票的差額款。”
“簡單地說,這些代理公司的行為其實就是賺差價。”某航空公司地服部工作人員說,消費者被縮水的行程單金額,都成了代理公司的利潤。正規(guī)的機票代理商一般與航空公司都簽有協(xié)議,代理商為航空公司代銷機票,而代理商根據機票票面金額,按各航空公司的不同比例進行提成,根本無需從行程單與實際金額的差價中賺取“差價費”,而一些規(guī)模較小的代理商,很可能就會采取“低進高賣”的方式獲利,侵犯消費者的利益。
律師: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
針對“行程單”縮水問題,四川量力律師事務所律師郭蓬勝表示,消費者支付了多少金額,商家就必須提供等額的發(fā)票,“特價票”等特殊票在內的任何說辭,都不是代理商不提供等額行程單的理由。這一點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第二十二條有明確規(guī)定。“如果代理商不提供足額行程單,屬于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消費者可直接向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
此外,記者查閱2004年實行的《民航國內航空運輸價格改革方案》,方案第二十條明確規(guī)定:各航空運輸企業(yè)及其銷售代理人銷售機票時,必須按照實收票款金額填開機票,嚴禁虛開票面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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