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男子為留媳婦謊稱飛機有炸彈
飛機上有炸彈!公安機關接到34歲左某報警,立即展開調查,結果卻發現這是假警。男子報假警只是為了留住因吵架生氣準備離去的妻子。5月30日,記者從東陵區人民法院法官姜俊偉處獲悉,這起沈陽首例編造虛假爆炸信息威脅民航安全案已經審判生效。
報假警攔媳婦:她身上有炸彈
“110嗎?我媳婦現在在飛機上,她身上和行李里都有炸彈!”
2013年11月25日15時55分,沈陽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突然接到報警,一名男子用手機向民警講述了這一險情。
“你叫什么名字?聯系方式多少?你現在在什么地方?”
“我姓左,我現在就在沈陽桃仙國際機場T3候機樓26號登機口。”
機場公安一方面緊急叫停已經啟動準備駛往跑道的飛機,一方面緊急調派民警火速趕往26號登機口。飛機停駛后,民警立即登上飛機找到左某的妻子,將其和隨身攜帶的行李進行了安全檢查,結果并沒發現有炸彈。
原來,左某和妻子經常吵架,每次吵架后,妻子都會跑到娘家長沙去。事發當天上午,左某和妻子再次發生爭吵。妻子越想越生氣,一氣之下買了飛機票準備回長沙。左某獲悉后帶著女兒駕車火速趕到機場進行攔截。
飛機延誤兩小時:他被判二緩二
左某趕到機場時,妻子早已過了安檢門。左某求安檢人員,“求你們了,千萬別讓我媳婦走!”
安檢人員進入機艙找到了左某的妻子,轉達了左某和女兒前來找她希望她能回心轉意留下來的想法。然而,左某的妻子說什么也不同意,安檢人員只好將左某妻子的意思轉告給左某。
眼看到飛機已經啟動,緩緩駛離登機口,正準備往起飛跑道滑行,左某意識到妻子即將離去不再回來,情急之下便想到了報假警這招,希望能將妻子攔下來。
事情查清了,只是虛驚一場。但因為左某報假警,飛機延誤了整整兩個小時,嚴重影響了正常的航行,給航空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
左某報假警,雖然攔下了妻子,但其行為已經構成犯罪。近日,東陵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左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鑒于左某認罪態度較好,依法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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