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機場安檢連續查獲違規充電寶
正值春運時期,返鄉旅客與日增多。隨著大批旅客乘坐飛機返鄉,黃山機場也迎來春運高峰時期。由于旅客量的增多,黃山安檢站的檢查任務也隨之加大,在最近的檢查中就查出多起旅客攜帶違禁、違規物品的事件。在查出的違禁、違規物品中違規充電寶占較大比例,僅在2月13日FM9265一個航班就查出五起旅客攜帶違規充電寶事件。由這些事件反映出大多數旅客對攜帶充電寶乘機的相關規定缺乏了解,為方便旅客安全順利出行,黃山機場提醒廣大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一、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
二、充電寶只能隨身攜帶或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
三、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的,無需航空公司批準;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準才能攜帶,但每名旅客攜帶不能超過兩個充電寶。
四、嚴禁旅客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明容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它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
五、不得在飛行過程中利用充電寶給其他電子設備充電。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責編:admin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airports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