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被拒竟“詐”機 致使航班延誤 男子獲刑1年
要求航空公司退票被拒絕,吳某為發泄心中不滿,編造“炸機”的謊言,致使航班延誤,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46550元。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8月1日,吳某訂購了一張2014年8月4日從深圳到常州的機票,之后他因故不能乘坐該航班,便要求航空公司退票,遭到拒絕后他極為不滿,在8月3日晚匿名舉報稱:有人攜帶C4炸藥準備炸毀該航班。后經核實該匿名舉報信息為虛假恐怖信息,匿名舉報人為吳某。
吳某的行為致使航班延誤,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46550元。公訴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吳某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寶安區法院認為,吳某故意編造虛假恐怖信息,其行為已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案發后,吳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綜合考慮最終以吳某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吳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深圳中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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