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彈”延誤航班 肥西男子獲刑九個月
去年11月,一男子在新橋機場謊稱“航班行李有炸彈”被抓捕。記者昨天從肥西縣法院獲悉,此案已一審終結,因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50歲的肥西男子陸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陸某1965年出生,2006年曾因犯賭博罪,被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2萬元。出獄之后,陸某仍然不守規距。去年11月20日上午,陸某匿名使用手機,先后兩次撥打新橋機場問詢處電話,謊稱合肥飛往廣州的CZ3814航班托運行李內有嚴重威脅安全的炸彈。接到電話后,機場相關部門隨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對即將起飛的CZ3814航班行李重新進行安全檢查。經檢查,航班托運行李內沒有危險品。但是,陸某的行為導致原本應于當日11時起飛的航班被延誤至12時35分。
案發第二天,陸某就被抓獲,他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庭審過程中也沒做任何辯解。法院認為,陸某編造航空器上有易燃危險品的虛假恐怖信息,影響航空器正常運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最終一審判其有期徒刑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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