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托運13個打火機乘客被罰1500元
8月22日晚,首都機場安檢人員在一件托運行李內發現多個打火機。警方找到行李主人韓某,韓某稱因為非洲不好買打火機,所以托運了一些。最終,韓某被罰款1500元。
據辦案民警介紹,韓某稱是要去非洲旅游,在乘機之前,導游曾告知他飛機上不能攜帶打火機,但在非洲購買打火機比較困難。為了抽煙方便,韓某便在托運行李內攜帶了13個一次性塑料打火機。韓某稱,他認為打火機只要不隨身攜帶就沒問題,沒想到放在行李箱里還是被查出來了。
辦案民警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的相關規定,韓某的行為構成托運人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危險物品,首都機場公安分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罰款1500元的處罰,并沒收所交運的打火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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