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藝刀是如何“變身”為管制刀具的?
民族工藝刀 魏甄妮 攝
2016年3月24日下午14:30分左右,喀什機場安全檢查站正在候機樓入口處執行二次安檢任務。X光機操作員在一名男性旅客的行李內發現大量的英吉沙民族工藝刀,當即詢問該旅客所乘坐的航班號及目的地,并要求旅客打開行李進行開箱包檢查。該旅客告知檢查員自己乘坐的是當日16:15分由喀什飛往北京的CA1478次航班,這些刀具是準備送給朋友的禮物。
經檢查發現該旅客攜帶了八盒以禮盒形式包裝的民族工藝刀,共計48把,所有刀具均帶有血槽、并已開刃。其中折疊小刀16把,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32把。鑒于該旅客攜帶管制刀具數量較大,安檢員請示當日安檢值班領導后將該旅客移交機場公安處理。
喀什機場安檢站提示廣大旅客,根據民航局相關規定:匕首;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尖小于60度,刀身長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刀尖大于60度,刀身長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都屬于管制刀具的范疇,是禁止旅客隨身攜帶與交運的刀具。少數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圍認定標準,由少數民族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民族刀刀身長超過150毫米,屬于管制刀具,禁止旅客隨身攜帶和辦理托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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