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安檢:說它口紅它不是 但是也過不了安檢
4月10日下午19點20分,廈門機場T3航站樓國際安檢頭等艙通道的安檢員們正在對MF航班的各位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搜身員小李按例詢問旅客是否有攜帶打火機火柴,旅客何女士回答說“背包里有打火機”。于是小李立即通知開機員小劉著重開檢何女士的背包,在他尋找打火機的時候,忽然發現還手提包的里面有一個金屬的打火機,并且有點藍色橢圓,開機員的經驗告訴小劉這圖像符合打火機的特征。于是他立即通知開包員控制住了該包,在經得包主人何女士的同意后在包里只找到了一個口紅。在小劉細心觀察下發現這是個打火機。開包員告訴何女士打火機是屬于火種所屬范圍內,因此不能作為旅客隨身或托運行李帶上飛機。何女士回答“著只是覺得好看才買的,還以為它可以帶呢”。在工作人員的耐心解釋下,何女士十分配合將萬次火柴給了開包員。
廈門安檢溫馨提示您:打火機、火柴等火種嚴禁帶上飛機,也嚴禁托運。根據2015年8月民航局發布的《關于重申禁止旅客攜帶打火機、火柴等火種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以及《法律責任告知書》要求,旅客不得隨身攜帶或在手提行李、托運行李中運輸打火機火柴。如您隨身攜帶或在手提行李、托運行李中有打火機火柴的,請您取出并自行處置。否則,您可能面臨公安機關5000元以下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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