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止咳藥水"變"茶油 檢查試喝顯原形
2016年6月2日,廈門機場依舊人來人往,通道上的檢查井然有序。突然開機員在一名前往重慶的旅客的包里發現了一瓶液體。按照規定開包員進行開包檢查,一看原來是一瓶止咳糖漿。旅客說小朋友最近有點咳嗽所以帶了點藥。開包員見狀便說:那讓小朋友或者大人試喝一下。旅客一聽面露難色,見附近人多就有想走的樣子。開包員一見這樣子立即叫回她們并打開咳嗽藥,結果撲面而來的一股油味,經詢問該旅客才知道里面裝的是茶油,給小孩摸身體用。開包員立即移交至現場帶班處理。帶班班長向其解釋液態物品相關規定,并告知旅客茶油雖然不能隨身攜帶。即便茶油也具有護膚及“藥用”功效”,且在100ML容器內,也可“理解”為化妝品,但旅客故意隱瞞,試圖蒙混過關的做法實在不妥。 旅客攜帶的液態藥品(非處方類的OTC藥品)也是禁止隨身攜帶的,更不要以油充藥,土方雖好,這樣攜帶要不得,萬一喝錯了呢?建議旅客在出行前檢查行李,將不能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超量化妝品等托運為好。
廈門安檢再次提醒廣大旅客關于乘機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的規定:
1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但可辦理交運,其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
2 、旅客攜帶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妝品,每種化妝品限帶一件,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 100 毫升,并應置于獨立袋內,接受開瓶檢查。
3 、來自境外需在中國境內機場過站或中轉的旅客,其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物品應置于袋體完好無損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內,并需出示購物憑證,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后方可攜帶。
4 、有嬰兒隨行的旅客,購票時可向航空公司申請,由航空公司在機上免費提供液態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攜帶必需的液態物品,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后,交由機組保管。
5 、旅客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誤機等后果的,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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