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乘機男子帶酒被拒,將伏特加一口悶
11月8日13點55分,乘坐HU7192航班的李先生在廈門機場T4貴賓室過安檢時,被發現包中攜帶一瓶不明液體,安檢工作人員通過X光機電腦屏幕上的圖像判斷,此液體類似“雙飛人”瓶狀,于是讓開包員進行開包檢查,李先生邊將側兜的液體拿出邊說道:“這是酒,不可以帶嗎?”安檢工作人員經過仔細地確認以后發現該液體為100毫升的伏特加酒,于是向李先生解釋道酒只能辦理托運,不可隨身攜帶,李先生聽后感到驚訝,這么小瓶也不能帶?安檢員告知李先生酒屬于易燃液體,限制攜帶液體只包含化妝品類的物品,不包括酒。李先生聽后直接將伏特加打開并一口喝掉,并自比王寶強喝牛奶自嘲,安檢員只好提醒李先生下次記得將酒托運。
廈門機場安檢溫馨提醒廣大乘客,根據民航局的規定酒類物品不可隨身攜帶,但可作為托運行李托運。酒精度24度以下(含24度)的酒類物品,托運數量不受限制;酒精度在24度(不含24度)至70度(含70度)間的,托運總量不得超過5升;酒精度在70度(不含70度)以上的不得辦理托運。酒類物品的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為您的方便出行,如有攜帶酒類物品請提前辦理托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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