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攜帶管制刀具乘機 難于上青天
2月13日,正值廈門高崎機場T4航站樓安檢現場旅客過檢高峰期間。上午9點左右,安檢員小鄭在安檢通道執行隨身行李開機檢查任務。在對一名乘坐海航HU6297次航班男性旅客的隨身行李進行檢查時,其行李內雜物很多,X光操機員小鄭發現圖像顯示該旅客的隨身行李內有一把疑似刀具的金屬物品。X光操機員小鄭仔細查看,圖像呈線狀,且一頭有鉚釘,很像刀具的側放圖像,判別難度較大。旅客表明由于航班即將登機,非常著急,不停催促。X光操機員不顧壓力,本著“不排除疑點不放過”的認真檢查態度,立即將需要開包的行李和物品的準確位置告知開包員,進行開包檢查。經過詢問與查看后,在旅客的隨身行李中發現一把折疊刀系管制刀具,最終難逃X光操機員小鄭的火眼金睛,被檢查出來。X光操機員小鄭對該旅客的行李進行了二次復查后,未發現其它違禁物品。
經過對旅客的詢問,旅客表示折疊刀是自己購買,平時用于削水果,沒想到是管制刀具,并不知道不能帶上飛機。根據《危險品規則》及《安全檢查規則》的規定,管制刀具屬于危險物品,不允許隨身攜帶也禁止托運。隨后安檢員按照相關程序報告現場帶班對旅客和物品進行了處理,經值班領導同意后,該旅客由工作人員按程序交由機場公安機關處理。
法律依據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此,廈門機場安檢溫馨提醒旅客們,出行前一定要仔細檢查自己的行李中是否有坐飛機不能帶的物品,對于水果刀及日用剪刀等利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請勿隨身攜帶,為之辦理行李托運才是穩妥之舉。乘機事宜不明之處,可向廈門機場咨詢安檢咨詢:0592-5708203,或機場服務專線96363咨詢。祝大家出行安全、順心、旅客平安、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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