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與各航空公司將從13日起全面加強超規行李物品檢查
為嚴格落實《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中關于隨身攜帶物品的相關規定,從1月13日即春運首日起,首都機場與各航空公司將全面加強旅客手提超規行李物品的檢查。按照規定,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55厘米×40厘米×20厘米,超過上述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據了解,旅客隨身攜帶超規大件行李物品在登機時,由于飛機客艙行李架空間和承重有限,超規行李可能導致客艙行李架在飛行中打開,直接影響飛行安全。而且,會增加客艙通道的占用時間,造成后續旅客積壓等候,影響整個登機效率和秩序,并有可能導致航班延誤。不僅如此,工作人員在登機口處理超規大件行李物品也將延長地面保障的完成時間,影響航班的正常推出,或造成旅客行李不能同機抵達。
春運期間(1月13日至2月21日),首都機場預計保障進出港旅客1039萬人次,高峰日旅客量將突破28萬人次,尤其是春節前后客流量較平日會大幅增加。為進一步提升旅客出行體驗,降低超規行李物品對安全運行的影響,1月13日起,首都機場和各航空公司將全面加強旅客手提超規行李物品的檢查,同時為方便旅客自查手提行李物品是否超規,將在3座航站樓內的值機區域和安檢前端設置“超規行李限制框”,對旅客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進行嚴格把關,并開通“超規行李補托運柜臺”為旅客提供就近補托運服務。與此同時,為確保旅客順暢出行,首都機場與各航空公司在旅客流程各關鍵環節也會增加“隨身攜帶行李物品須知”的提示牌,通過官方微博、網站、微信及樓內廣播、樓內航顯屏、機場巴士,并增派現場志愿者等方式加強提示和告知。
在此期間,旅客如違反規定隨身攜帶超規大件行李物品,會額外增加自身過檢和登機的時間,甚至出現被拒絕登機的可能,首都機場提示廣大旅客提前檢查確認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是否合規,以免影響正常出行。同時,根據民航相關規定,鋰電池(含充電寶)只能隨身攜帶,不能托運,并嚴禁攜帶超過160WH或標識不清的鋰電池乘機。為確保旅客乘機出行安全,如攜帶的超規行李物品需要辦理托運手續,應將鋰電池取出隨身攜帶。此外,國內航班托運行李物品一般限重20千克,國際航班或廉價航空公司對攜帶及托運行李物品限額有所不同,請旅客在購票時提前查詢各航空公司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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