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丟行李箱三月找不到 記者詢問一天后奇跡尋回
陳春鳴/畫
■托運之后離奇失蹤,苦尋三個月無果
■記者向機場方詢問一天后,奇跡尋回
一個裝有重要資料及現金的行李箱,在白云機場辦理國際航空線路托運后,竟然“離奇”失蹤。更神奇的是,失主徐先生追蹤近3個月無果,但在記者向機場方詢問之后僅僅一天,徐先生就被告知行李找到了。機場方面解釋,徐先生的行李是在托運過程中,由于機器造成“行李牌脫落”。隨后,由于徐先生在與航空公司溝通的過程中,對行李箱外形的描述與實際情況出入較大,因此出現了這樣的“極端情況”。
丟包 找了三個月,怎么也找不到
“這件事比我想象的復雜多了。”3月28日,浙江臺州市民徐先生向記者敘述了自己的經歷。原來今年1月10日,徐先生和兩名同事從白云機場搭乘埃塞俄比亞航空公司飛往塞舌爾的飛機,為當地文化部的“中國藝術節”提供幫助。然而,當徐先生到達當地機場,卻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行李箱。“明明在上機前辦理了行李托運手續,機場還向我出具了行李票。怎么行李卻半路‘失蹤’了?”對徐先生而言,除了箱中的現金、相機等價值不菲的物品,最令他心急如焚的是眾多工作資料和日常藥品也連帶“消失”。在我國外交人員和該國文化部官員幫助下,當地機場通過監控查找,卻始終沒有發現徐先生的行李。通過調查,最后塞舌爾機場表示徐先生的行李“沒有到達該國機場”。
“沒辦法,我只能提前回來了。”3天后,剛回到白云機場的徐先生立即找到埃塞俄比亞航空公司駐廣州辦事處反映行李丟失情況。足足等了四天,徐先生被該航空公司告知“行李未出機場,在安檢處丟失”。隨后,案件很快就轉交廣州白云機場派出所。警方通過監控查看徐先生在機場托運行李的全過程。錄像顯示,行李已進入安檢傳送帶,但受限于監控死角,隨后行李就“不知去向”。于是機場派出所開給徐先生一份“報警回執”,并承諾繼續查找。
“因為我工作也忙,所以就先行返回,想著過不了多久應該就會有消息。”徐先生認為,只要機場派出所找到機場當日值班工作人員,通過詳細查證行李托運經辦人及進入傳送帶之后的可能去向,找到行李的下落應該“不是難事”。
然而,回到浙江近三個月,行李的下落依然“杳無音訊”。徐先生說自己多次聯系航空公司及機場派出所,得到的回復總是“要轉到其他部門”或是“還在查詢”,催得急了,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甚至連電話也不接了。這讓徐先生的情緒從行李丟失的懊惱和疑惑,變成了憤怒和不安。“行李丟失,我的工作無法開展,真是身心俱疲。行李及機票改簽等直接經濟損失10萬余元姑且不提,為什么連個回應都沒有?僅僅是機場管理不當,還是工作人員有貓膩要包庇?即便查找有困難,也應該與我溝通,并聯系賠償事宜呀。”想不到辦法的他,只得向媒體“訴苦”,希望能夠找到自己的行李。
尋獲 記者向機場詢問一天后奇跡尋回
3月28日上午,記者聯系到白云機場宣傳部門,工作人員回應:“會立即向內場相關職能人員了解確認此事”。出乎意料,在3月29日晚7時許,記者接到了徐先生的電話,稱機場方面回復了他,行李在“無主行李倉庫”找到了。
“真是太不可思議了,謝謝你們!”徐先生十分激動。不過,行李箱的“落腳處”讓他感到有些詫異:“辦了托運的行李,怎么就成了失物?我給航空公司、機場還有派出所打了無數個電話,都沒有找到,為什么這次這么容易就找到了呢?”
隨后,機場方面也向記者確認了這一情況。原來當日在托運過程中,箱子的行李牌發生了脫落,無法正常運輸。“我們查找過之前的資料,發現了1月份時確有航空公司與我們聯系這一情況,但是在之后的溝通中,航空公司描述的行李是灰白色的,和行李箱實際的棕色出入較大,而且尺寸也有差別,就把這個箱子排除了。”在行李中心找不到,機場就開始通過其他途徑調查此事。而在隨后的兩個多月里,行李中心一直沒有接到事件的更多反饋,也沒有收到徐先生的消息。直到3月28日,機場方面接到消息再次排查,重新將目標鎖定在這個箱子上,最終通過向徐先生進行密碼驗證和物品檢驗得到了確認。
“行李牌在托運中丟失,屬于極端情況,后來又因為行李的辨認出現了偏差導致不能及時反饋。給徐先生帶來了不便我們深表歉意。”機場方面表示,將會與徐先生商量行李取回的相關事宜。
“太感謝報社,也感謝后來的機場工作人員提供的幫助!”昨日,雖然經歷了因兩日來暴雨無法正常起飛等諸多“狀況”,徐先生還是在中午趕到了廣州。他告訴記者,行李已經拿到了,白云機場還為他訂好了返程的機票。“態度很誠懇,行李也準備好了,他們的客服經理還說,要在起飛前和我聊聊,了解一下相關損失的情況。”對機場方面的解釋,徐先生也表示了理解。“偶然情況碰在了一起,后來的工作人員找回行李不容易,我還是很感謝。不過還是希望,以后面對旅客的‘麻煩’,能夠有辦法及時找到對口的部門處理解決。”
如果行李真的丟了
最多能獲賠2000元
應該說,徐先生運氣不錯。價值十萬元的行李終于找到。如果行李真的在托運過程中丟了,徐先生能否索賠呢?
記者向熟悉民航相關業務的律師了解到,機場托運分一般托運和保價托運兩種,一般托運僅按行李損耗重量賠償,而保價托運則是“申明價值的托運(最高價值不得超過8000元)”,行李遺失或損壞后可以依申明價值賠償。在沒有辦理保價的情況下,根據我國2006年制定的民航法《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的賠付標準:每斤50元。此外,旅客如因行李丟失造成其生活上的困擾和不便時,需要提供相關票據等證明,方可進行索賠。“估計僅僅是行李的話,徐先生最多能獲賠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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