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暫住證不屬于乘坐飛機的有效證件
國際空港信息網2014年11月3日消息:11月2日,一外國旅客來到白云機場,但被驗證員告知其出示的證件并不是乘機有效證件。當天上午6:00,KAMEL擬乘坐FM9148航班前往上海,安檢員告知該旅客:“外國人居留證才可以乘坐飛機,外國人暫住證不屬于乘坐飛機的有效證件”。旅客說:“我的護照過期在辦,辦護照的回執又不小心放行李箱里托運了”。由于已經該航班到了登機時間,無奈之下,該旅客只好改簽下一個航班,回去柜臺托運行李處取回有效的證件。乘機有效證件分為四大類:居民身份證件、軍人類證件、護照類證件和其它可以乘機的有效證件。而護照類證件包括: 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外國人居留證、外國人出入境證、外交官證、領事官證、海員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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