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無故延誤 乘客可索賠
搭乘飛機常常遭遇航班延誤,但旅客往往在面對航空公司種種“理由”時,只能吃啞巴虧。昨日,渝中區工商分局上清寺所通報了一個航班無故延誤的維權案例。執法人員表示,對于此類糾紛,消費者可要求航空公司全額退還機票款。
“本想乘坐飛機辦事效率更高,卻反被航空公司耽誤。我買了往返航班,因為去程航班的延誤,導致回程航班也坐不了了。”近日,市民李某撥打12315投訴稱,他通過某航空公司網上交易平臺訂購了兩張相隔時間較短的機票。沒想到,在乘機過程中,由于去程航班延誤,使其未能乘坐到回程航班。隨后,李某聯系該航公司要求索賠,但索賠未果,遂向工商部門投訴。
上清寺工商所接投訴后,立即找來當事雙方進行調解。上清寺工商所相關負責人稱,經調查,消費者反映情況基本屬實,被訴方提供不出本次延誤的不可抗力證據。
執法人員認為,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航空公司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若航空公司延遲起飛的,應當根據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該航空公司提供不出免責的證據,理應承擔違約責任。
經調解,最終,商家按消費者要求全額退還機票款,消費者表示滿意。
該負責人稱,當消費者遭遇航班無故延誤時,如果乘客購買了相關保險,可依據此保險向航空公司索賠。若航空公司無故拒不處置,消費者切記不要著急沖動,應第一時間保留相關證據,包括機票、公布的航班時刻表,必要時可以錄音和拍照,并與同機乘客互留聯系方式,以便維權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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