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于6月1日起關閉3座航站樓內原有吸煙室
依據《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第九條規定,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內區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將禁止吸煙。為貫徹落實條例有關要求,首都機場將于6月1日起全部關閉3座航站樓及辦公場所原有吸煙室。
《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將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做好條例的貫徹和落實,首都機場在航站樓內顯要位置設置禁煙宣傳海報,并撤除所有原吸煙室的標識,同時通過首都機場官方微博、微信以及北京電視臺等內外部媒體展開廣泛宣傳,提示旅客遵守條例規定,并將于6月1日起全部關閉樓內原有吸煙室。
在落實條例規定劃定禁煙區的同時,首都機場將航站樓外車道邊的吸煙區從原先的11處增加至17處,方便吸煙的旅客就近使用。具體包括1號航站樓外4處,2號航站樓外6處,3號航站樓外7處。目前,首都機場已對樓外吸煙區的立牌、地貼、標識等進行了更新和完善,并已完成航站樓內樓梯間的消防門禁安裝以實現物理鎖閉,同時正對樓內所有獨立衛生間和母嬰室安裝煙感并逐步實現全面覆蓋。
此外,為促進條例的有效落實,首都機場還針對一線員工、服務熱線坐席人員及現場巡視人員等開展培訓,配合條例施行后的現場宣傳、解釋和勸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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