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出行提示:文明出行,請勿違法停車
近期,為了加強交通秩序整治,首都機場成立了陸側交通綜合治理小組,積極與機場分局交通支隊、機場執法大隊等單位溝通協調,對機場周邊道路進行專項治理行動,加強交通秩序及運營秩序整治,確保旅客暢通出行。
首都機場提醒廣大旅客,駕車前來機場,需了解首都機場交通管理規定,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依照交通標志標線,認清車道,提前并線,服從民警指揮,避免違法停車被記錄。此外,為方便接機社會車輛臨時停放,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一層開設了“3分鐘快捷道”,但需注意的是,“3分鐘快捷道”提供給接站車輛的停留時間是3分鐘,旅客須先行到達快捷道臨時上客區,車輛從3號停車樓東側專用通道駛入樓前臨時上客區,即上即走 ,不可長時間占道停車。
違法停車亂象案例一:
2015年10月18日15時許,旅客陳某在首都機場三號航站樓出發層西側引橋違法停車,首都機場公安分局交通支隊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對陳某處罰款100元,記3分。點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規定: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的,處100元罰款:未按照交通標志、標線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揮行駛。
考慮到每天進出港旅客人數較多,為優化航站樓前交通秩序,首都機場航站樓周邊道路禁止停、放車輛。該旅客的行為不僅違反了相關交通法規,而且可能給其他旅客的出行造成不便,甚至導致部分路段擁堵。首都機場公安分局民警特別提醒旅客,在航站樓附近駐車時注意禁止停車標志。
違法停車亂象案例二:
2015年11月21日16時許,首都機場公安分局交通支隊民警在巡查期間,發現一車輛違法停放于首都機場三號航站樓出發層中間車道上,駕駛人不在車內。民警依法對車輛予以清拖;后當事人王某到支隊執法站接受處理,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對王某處罰款2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車輛的,處200元罰款。
首都機場三號航站樓出發層是供社會車輛臨時落客的區域,禁止車輛長時停、放,要求即下即走、禁止等待。首都機場公安分局民警特別提醒旅客,注意禁止長時停車標志。
出行貼士:
為方便旅客安全、文明出行,首都機場公安分局交通支隊特別提示:
1、旅客可將車輛停放在停車樓(場)內,首都機場2、3號航站樓停車樓30分鐘內免費停放。
2、為方便旅客迎接客人,3號航站樓到達層設有上客區,待客人到達上客區后,再前往迎接。
3、常用電話:
首都機場服務熱線:
010-96158
首都機場交通支隊:
010-64564123
首都機場大巴:
010-64594375/76
停車樓/場服務預約電話:
1號停車樓:010-64540814
2號停車樓:010-64595335
3號停車樓:010-64558552
首都機場快軌服務熱線:010-683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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