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航班取消一句話 申請退票跑斷腿
記者近日從市消委會獲悉,2015年,市消委會共受理航空類投訴387宗,比2014年的投訴數量略有上升。
航班取消變更不通知
去年10月25日,市民彭先生在淘寶網阿里旅行的商戶深圳市快樂飛航空票務有限公司訂購了一張11月19日深圳至武漢的機票。“等我當天趕到機場才發現這個航班已經取消了,而且并無后續航班,我只能被迫在深圳滯留一晚。”彭先生談起這事還十分氣憤,“我只能改簽第二天的航班,可是我當天深圳住宿費、酒店往返機場的交通費、20日的誤工費,對方一概不理會。”針對這一點,銷售方快樂飛航空票務公司表示,給旅客發送過航班變更短信,至于發送短信后消費者是否收到與公司無關。
民航業內人士向記者介紹,旅客通過航空公司官方渠道購買,一旦航班發生變化,旅客正常都會接到短信通知。不過如果通過代理商購買,只有代理商設置了通知,旅客才能收到航班取消的信息;反之,則收不到信息。
改退簽收費高
今年1月5日,姜小姐購買了一張1月5號從連云港到深圳的機票,價格1050元。“購買時咨詢過工作人員,晚點15分鐘可以全額退票。”姜小姐表示,可是該航班晚點25分鐘還不出發,我要求退票時,工作人員就是不愿意退全額。晚點的時間節點究竟從哪里計算?
雖然最后雙方達成了調解,不過大多數旅客在改退簽收取高額費用免簽都無奈地選擇了忍耐。
市民張先生去年網上購買兩張機票,分別是12月13日晚上深航的哈爾濱飛北京和12月14日早上南航的北京飛深圳。但因第一程哈爾濱飛北京航班取消,導致其第二段機票作廢,只能重新購買全新的機票飛到目的地。張先生多次與深圳航空公司電話客服聯系溝通,深圳航空方面認為航班取消是天氣原因不屬于深圳航空的責任,對于給乘機人所造成的損失,也僅僅只是口頭上的歉意。
市消委會人員向記者表示,雖然航班取消的確無奈,但航空公司也應該以客戶利益為出發點考慮問題。所謂“航班取消一句話,申請退票跑斷腿”,運輸雙方承擔違約責任明顯的不對等、不公平,也是目前我國航空公司普遍存在著的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行李丟失 至今無果
去年11月29日,麥先生從曼谷到深圳旅行歸來,采購滿滿當當。沒想到下機后,至今也沒能找到托運的行李。“有自己以及幫朋友采購的商品,總價值在8萬元以上。”麥先生表示,他手里還保存著行李單號,現在僅希望能夠幫他找到行李或者給他合理的賠償。記者從市消委會了解到,由于雙方對行李中的商品價格未能達成一致,目前還沒能達成和解協議。
航空運輸過程中,行李破損、丟失的事件一直不乏發生,雖然行李轉運難免有意外,不過也更多暴露的是航空公司與地面服務之間管理上的缺失與不足。據了解,2015年,市消委會共受理航空類投訴387宗,比2014年的投訴數量略有上升。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投訴和問題涉及國內外的航空公司,而且侵權的事件和案例高度類似、持續發生、多年未改。
法律專家認為,目前,我國民航相關法規還不夠細化,在保護消費者和航空公司雙方權益上都存在缺位,對雙方都造成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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