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提醒:國內客票退票改簽規定有變更
10月27日起,南航國內客票退票改簽規定有變更:今后,國內散客公布運價的退票改簽是以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2小時(含)前和航班規定離站時間2小時(不含)后為標準來核算退票改簽費用。
根據天合聯盟訂座項目整合要求,從10月27日(含)開始,南航對國內散客公布票價的艙位和使用條件進行相應的修改,過去客票退票改簽以航班規定離站(含)前和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后為標準來核算客票的退票改簽費用,從10月27日(含)開始,國內散客公布運價的退票改簽是以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2小時(含)前和航班規定離站時間2小時(不含)后為標準來核算退票改簽費用。新退票改簽規則也對部分高票價的客票在變更方面實行免收變更費和減少變更手續費等優惠。但是頭等艙和公務艙只要發生退票都要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南航溫馨提醒:客票如果需要變更、改簽或退票,請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2小時(含)前提出,旅客將"節省一筆可觀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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