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機場公安局部署“9.26”專案成功告破
11月7日,隨著主要犯罪嫌疑人董明光送往錫林浩特市檢察院進行批準逮捕,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機場公安局督辦的錫林浩特機場公安分局“9.26”專案成功告破。
2017年10月25日,錫林浩特機場公安分局接到內蒙古公安廳機場公安局密電,要求對錫林浩特機場董明光等人故意傷害案線索深度調查,2017年10月25日內蒙古公安廳機場公安局局長毛振海專程致電錫林浩特機場公安分局,對此案進行重要批示,并對案件下一步偵查工作進行全程督導,將錫林郭勒盟作為此次案件的主戰場,并派遣呼和浩特機場機場公安分局4名業務骨干到錫林浩特機場公安分局指導案件辦理工作,與錫林浩特機場公安分局4名干警成立“9.26”董明光故意傷害案專案組,錫林浩特機場公安分局局長包文平任組長,呼和浩特機場公安分局法制處包達來任副組長,專案名定為“9.26”董光明故意傷害案,專案組成立后,專案組立即對“9.26”董明光故意傷害案展開調查。
在案情研討會上,組長包文平組織民警認真討論案件偵破程序,商討辦案流程,對相關工作進行了認真部署與決策。
2017年10月26日,專案組經工作發現,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董明光行蹤全無,并潛逃在錫林郭勒盟境內多倫縣,經與錫林郭勒盟公安局、錫林浩特市公安局多方協調,專案組多方摸查走訪,查訪辦案現場、醫院、住宅及辦案協調地40余處,于2017年10月27日將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董明光抓獲,同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綽號“六子”在錫林浩特市牧民新村15號樓被抓獲。
經過專案組連夜審訊,對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董明光進行了3天3夜的加強審訊,在專案組民警對犯罪嫌疑人董明光的強大心理震懾作用下,最終將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董明光攻破,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實1起,專案組成功審訊犯罪嫌疑人及本案有關證人11人、制作筆錄材料17份,證據及視頻材料21份,并將本案主要證據鏈搜集完成,于2017年10月28日清晨將董明光送往錫林浩特市看守所進行羈押,并隨后對案件進行了進一步跟蹤,希望能夠調查出更多違法事實,再將董明光送往看守所后,專案組又對該犯罪嫌疑人共計提審4次,制作法律文書3份,交由其家屬2份,協調錫林郭勒盟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看守所辦理案件共計15次。
經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董明光于2017年9月26日在錫林浩特機場糾結多人將受害人另一出租車司機薛玉明打傷,隨后送往錫林郭勒盟醫院進行治療,經法醫鑒定,受害人薛玉明腹部左側肋骨9、10、11節斷裂,法醫鑒定為輕傷二級,董明光犯故意傷害罪。
2017年10月31日,錫林浩特機場公安分局已將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董明光送往錫林浩特市檢察院進行批捕,2017年11月7日下午16點許,錫林浩特市檢察院做出了最終批準逮捕的決定。
案件的成功告破,標志著錫林浩特機場公安分局自分局成立以來首次辦理刑事案件的成功完成,面臨著多方困難,分局民警之前又從未接觸過相關刑事案件,對刑事案件辦理流程不熟悉,是來自呼和浩特機場公安分局的4名業務骨干的悉心指導,才如此快速成功的將此案偵破。在公安廳機場公安局及呼和機場分局領導的悉心指導下,錫林浩特機場公安分局民警在全部案件辦理過程中學習到了整個刑事辦案工作流程,并從中學到了很多辦案知識,能夠快速融入到辦案角色中,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為下一次分局的刑事案件辦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礎和平臺。
案件偵破后,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機場公安局局長毛振海專程致電專案組,對錫林浩特機場公安分局成功偵破此案表示祝賀,對專案組民警表示了親切的慰問,表示“9.26”董明光故意傷害案的成功告破,是錫林浩特機場公安分局取得的又一重大戰果,是錫林浩特機場公安分局自民航公安體制改革以來的重大轉變,是錫林浩特機場公安分局及專案組領導部署的成功決策,是專案組全體民警敢于奉獻、敢于擔當和業務工作能力的出色體現,展現了民航公安攻堅克難、不怕犧牲的政治作風,同時,更要以“9.26”專案為契機,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厲,不怕艱難險阻,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共創民航公安工作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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