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紹勇:國際航權等資源分配上向北京新機場傾斜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里提到,要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為重點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其中在建的北京新機場尤其引人關注。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劉紹勇建議,在國際航權、時刻等資源分配上向北京新機場傾斜。
劉紹勇委員認為,建設運營好北京新機場,有利于推進“千年大計、國家大事”的雄安新區建設,以機場群帶動城市群,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有利于在京津冀地區構建起結構更合理、覆蓋更廣泛、服務更全面、中轉更便捷的航線網。
因此,他建議,應優先開發通往主要發達國家和發達城市的航線;優化國內商務干線,加強國內航空樞紐城市之間的互補聯動;突出主基地航空公司主力軍作用,鼓勵投放更多運力。統籌航權、航線、時刻、空域資源,引導首都機場和北京新機場協同運作,優勢互補,在國際航權、時刻等資源分配上向北京新機場傾斜。加快建設新機場到北京市區和雄安新區的地面集疏運體系,發揮綜合交通體系聯運優勢,吸引旅客從北京新機場出行。
劉紹勇委員表示,新機場建設后,對于東航等主基地航空公司,都會經過很長一個階段的市場培育期,經營壓力會比較大。同時首都面對“一市兩場”的格局,需要加強航空公司之間的航線網絡、整體運營的協調,形成更加有序的競爭環境、發展環境。
除此之外,劉紹勇委員還給大會帶來兩份提案。
一則是關于完善民航空防安全立法/防范體系的提案。
劉紹勇委員認為,新形勢下,國內外形勢日趨復雜,各類風險威脅層出不窮,民航空防工作面臨著巨大挑戰。而我國目前尚無專門的航空安保法律。有關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空警、安全員身份定義及職責,存在法制體系不健全、管理機制不順暢、內外標準不統一、情報信息不完善等問題。
他建議,應完善航空安保法律體系,理順中外空防安全對接機制,把國際公約中的相關要求及時轉化為國內法,嚴格貫徹實施我國與相關國家已經達成的空警諒解備忘錄。加強入境外航空防安全立法,從法律層面健全對境外航空公司的安全風險管控。
在另一則提案中,劉紹勇委員建議“加快航空航天立法,助推中華民族空天強國夢實現”。
“中國已成為航空航天大國,但由于規范航空航天活動的立法供給明顯不足,嚴重制約我國航空航天事業的發展。”劉紹勇委員建議,制定統一的航空航天法律,合理配置資源,協調空域和空間資源的使用。立足國家利益,積極參與國際公約的制定,為國際航空航天立法貢獻中國智慧,提供中國模式和借鑒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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