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中國航協全面停止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質認可
中國航協決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全面停止銷售代理資質認可工作,采取新的方式,加強行業自律,提供相關服務。
結合當前改革工作,中國航協同時發布了《航空客貨運輸銷售代理行業自律辦法》,對銷售代理行業實行自律管理。實施銷售代理管理服務改革后,中國航協將于近期發布《中國航空客運銷售代理人業務規范》和《中國航空貨運銷售代理人業務規范》,供申請企業進行自我評估和航空公司選擇代理人時采用。申請從事銷售代理業務的企業以此規范為標準先行開展自我評估,滿足條件的方可向航空公司提出簽訂銷售代理協議要求。航空公司按照民航局相關法規和規章、中國航協客貨運輸銷售代理業務規范和本公司的相關要求,對申請成為航空公司銷售代理人的企業進行審核,與符合條件的企業簽約,該企業即可認定為銷售代理人。
中國航協將建立并通過“中國航協銷售代理人綜合信息平臺” 對與航空公司簽訂協議的代理企業進行對外發布,同時在平臺登載代理企業違法違規、被處理、受表彰以及經營年報信息等綜合情況,以此對銷售代理行業進行自律管理。航空公司、行業相關管理部門以及消費者可通過該平臺實現信息共知共享,從而達到倡導誠實守信經營,并使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目的。
改革開放以后,我國航空運輸快速發展,民航客貨銷售代理人應運而生。自上世紀80年代中期至本世紀初,其設立須由民航行業管理部門進行行政審批。隨著政府職能轉換,2006年3月31日,民航局將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質認定及相關管理工作移交中國航協。按照國家對企業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方向,近兩年來,中國航協一直在研究推進銷售代理管理服務改革,自2018年12月起已暫停受理資質認可。2019年1月23日,中國航協銷售代理分會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推出了改革方案,宣布今年全面實施這項改革,這標志著實行了三十多年的銷售代理資質認可制度畫上了句號。
中國航協負責人就航空銷售代理行業管理服務改革答記者問
日前,中國航協發布了《航空客貨運輸銷售代理行業自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正式宣布全面停止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質認可。為此,中國航協相關業務負責人就銷代行業管理服務改革相關問題接受了記者采訪。
1.問:銷售代理管理服務改革和《辦法》是基于什么背景制定和發布實施的?
答:首先,改革開放以后,我國航空運輸快速發展,民航客貨銷售代理人應運而生。為規范代理人的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自上世紀80年代中期至本世紀初,其設立須由民航行業管理部門進行行政審批。隨著政府職能轉換,2006年3月31日,民航局將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資質認定及相關管理工作移交中國航協,但仍是帶有審批性質的行業準入,是一種過渡性的管理模式。按照國家對企業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必須改變這一管理模式。
其次,落實行業管理要求,必須突出代理市場各組織的主體作用。航空客貨銷售代理業務是航空產品的一部分,是航空服務的有機組成部分,航空公司作為產品的提供方應該承擔對代理業務監督管理的主體責任。
第三,協會自身定位的要求。中國航協在2017年9月27日第四屆會員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明確提出了轉變發展模式,提高服務能力,努力成為國內領先、國際知名的一流社會組織的目標。按此要求,航協將重點在制定行業標準、建設服務平臺、探索市場化發展路徑、創新服務模式上開展工作。航協定位功能的明確和重點工作的轉換,都需要對航空客貨代理管理服務進行改革。
2.問: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市場情形如何?哪些方面促使協會進行本次改革?
答:前期我們對代理市場情況進行了大量的分析和調研,目前市場主要突出的有三點,這也促使我們決定進行改革。一是目前銷售代理能力基本可以滿足市場需求。新加入的銷售代理人很難得到幾大主要航空公司的授權,航空公司大都有著穩定和相對固定的分銷渠道和代理隊伍,整個銷售代理市場呈現趨于飽和的狀態。二是現代科技手段使分銷渠道更加多樣和暢通。互聯網的飛速發展,電子商務的興起,航空機票銷售已經發展成為一個較為成熟的行業。旅客和貨主對機票和貨運方面的需求很方便就可以得到滿足,消費者已轉變為對服務更高的要求。第三,航空公司直銷能力和對銷售代理管控手段日益完善。近年來,為了降低分銷成本、提升服務、形成自身獨特競爭力,航空公司直銷比例逐年上升。利用先進的科技手段和管理措施,航空公司對銷售代理人的管控也日趨完善,有效控制了資金風險,保證了服務質量。我們的改革是經過充分調研之后,結合市場現狀才決定實施服務改革的。
3.問:管理服務改革實施后,如何申請開展銷售代理業務?能否簡要介紹一下?
答:實施改革后,中國航協將制定并發布《中國航空客運銷售代理人業務規范》和《中國航空貨運銷售代理人業務規范》,供申請企業進行自我評估和航空公司選擇代理人時采用。申請從事銷售代理業務的企業以此規范為標準先行開展自我評估,滿足條件的方可向航空公司提出簽訂銷售代理協議要求。航空公司按照民航局相關法規和規章、中國航協客貨運輸銷售代理業務規范和本公司的相關要求,對申請成為航空公司銷售代理人的企業進行審核,與符合條件的企業簽約,該企業即可認定為銷售代理人。中國航協將建立“中國航協銷售代理人綜合信息平臺”,發布與航空公司簽訂協議的代理企業名錄,便于航空公司和消費者進行選擇。
4.問:改革之后中國航協如何處理銷售代理企業的投訴?
答:取消銷售代理資質認可后,中國航協將繼續受理消費者對代理人的投訴,督促責任方妥善處理并將相關情況在“信息平臺”上發布,以便航空公司、行業管理部門及社會公眾共同監督。對銷售代理人發生的嚴重違法違規事件和用戶投訴的嚴重問題,中國航協及時告知銷售代理人整改;情節嚴重和整改不力的,中國航協向有關市場監管和執法部門提出處理建議。
5.問:剛才您提到了“代理人綜合信息平臺”,能否介紹一下情況?
答:信息平臺將是民航銷售代理行業自律的重要手段。平臺除發布與航空公司簽訂協議的代理企業名錄外,還將在平臺登載代理企業違法違規、被處理、受表彰以及經營年報信息等綜合情況,以此對銷售代理行業進行自律管理。航空公司、行業相關管理部門以及消費者可通過該平臺實現信息共知共享,從而達到倡導誠實守信經營,并使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目的。
6.問:下一步航協對銷售代理企業服務的內容有哪些?
答:改革后,航協將繼續做好銷售代理企業會員的服務工作。通過對信息的匯總,分析研究行業現狀和發展趨勢,編撰發布銷售代理行業年度發展報告,發揮引導作用。通過制定代理人職業道德準則或行規行約,規范和協調企業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和行業形象,了解代理企業意見和訴求,積極爭取有利于銷售代理行業發展的政策,維護代理人合法權益。通過政策研究、業務合作、行業交流和培訓等,開展會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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