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下發《關于開展“平安民航”建設工作的總體方案》
為全面落實國家安全戰略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快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的指示精神,自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民航局將在全行業開展為期3年的“平安民航”建設工作。此舉旨在全面提升民航安全保衛工作的整體能力,提高空防安全水平,確保民航持續安全。
根據民航局下發的《關于開展“平安民航”建設工作的總體方案》,“平安民航”建設將踐行公安部關于“四項建設”的要求,以“持續安全”為引領,以“空防安全”為核心,深化民航安全保衛工作機制建設。以法治理念引領“平安民航”建設工作,以國家安全和民航反恐的高度,以“底線思維”的方式、“守土有責”的信念強化航空安保工作的政治責任、行政責任。
“平安民航”建設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明確國家反恐怖工作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強化航空安保責任機制;明確機場地面公共安全的管理主體,依法推進機場治安防控工作;推動航空安保管理工作機制創新,提高航空安保管理的科學化水平;加強航空安�;A信息化、警務實戰化、執法規范化和隊伍正規化4項基礎性建設,進一步增強隊伍戰斗力。
“平安民航”建設是民航今后一個時期內確�?辗腊踩兔窈缴鐣伟卜定的基礎性、機制性工作。為此,民航局成立了以副局長李健為組長的“平安民航”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建設方案,提出指導性意見,推進行動開展。民航各地區管理局也將成立“平安民航”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民航各相關企事業單位、機場公安機關將參照建立“平安民航”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
根據《總體方案》,“平安民航”建設工作分為3個階段,內容各有側重。第一階段為2015年1月~2015年12月,以抓責任體系為主要內容,推動機場公安機關的機場地面公共安全管理主體機制建設;第二階段為2016年1月~2016年12月,以抓民航安全保衛機制、模式的完善、優化和創新,以及抓民航安全保衛的基礎性建設為主要內容;第三階段為2017年1月~2017年12月,以抓民航安全保衛的績效評估為主要內容。民航局將于每年初制訂并發布該階段的具體建設工作要求,并在年底進行考評。2017年底前,民航局和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將分類、分級對“平安民航”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考評,考評結果向所在地政府和全行業通報,并作為企事業運行資質審定依據。
與《總體方案》一起下發的《關于實施開展“平安民航”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對民航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平安民航”建設提出了具體的責任要求,對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民用航空運輸機場、機場公安機關、安檢和護衛部門、航空保障重點要害部門分別提出了“平安民航”建設的具體任務要求,并在大力強化航空安保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增強民航行政機關行業監督管理能力方面提出了具體指導意見。
自2013年9月開始,民航局在全國民航機場開展了為期一年的“平安機場建設”專項行動,有效增強了民航機場治安防控和應對暴恐事件的能力。此次“平安民航”建設將鞏固平安機場建設成果,使全行業的安全保衛能力得到顯著增強,安保工作效能得到明顯提升,安保工作機制更加優化,確保全行業的安保工作績效水平穩步提高,民航空防安全得到持續保障。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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