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修訂發布《〈運輸機場使用手冊〉編制與審查規則》
近日,民航局發布《〈運輸機場使用手冊〉編制與審查規則》(以下簡稱《規則》), 進一步規范手冊的編制與審查,促進安全管理體系在運輸機場有效落地,提升機場安全運行水平。
機場使用手冊作為機場運行的“小憲法”,其編制與審查是一項重要的系統性工作。原《規則》自2020 年發布以來,在規范手冊編制與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明確了手冊內容、手冊格式、手冊表達、裝幀設計等要求。但原《規則》缺少手冊審查環節相關要求,未明確手冊審查方、審查方式、審查程序與要求,須進一步完善。
新修訂的《規則》共21 條,作為《運輸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的配套規范性文件,適用于全國運輸機場使用手冊編寫、審查和管理。圍繞手冊編寫,《規則》要求機場管理機構組織駐場單位編制機場使用手冊,并征求使用者的意見,明確了機場使用手冊的編制主體、手冊內容、手冊結構、手冊裝幀設計等管理要求。圍繞手冊審查,《規則》明確了手冊預審查、審查組、審查方式、問題反饋、手冊復審、出具意見等要求。各地區管理局和機場管理機構應當依據《規則》開展手冊審查、編寫工作。
民航局機場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在《規則》編制過程中, 民航局對全國機場使用手冊編寫情況進行了全面摸底和深入調研,廣泛征求了各級行業管理部門、機場管理機構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充分研討、反復論證,各方對《規則》的整體修訂理念和方向達成了高度共識。下一步,民航局將開展《規則》的宣傳貫徹解讀、監管督導工作,確保民航地區管理局、機場等單位理解到位、責任到位、執行到位。(中國民航報 記者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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