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旅客腹部藏“貓”被攔截
11月21日21時20分左右,廈門高崎機場T4航站樓國內旅檢L通道,查獲一起腹部隱匿攜帶“貓”的事件。
21時20分左右,乘坐CA8228次航班由廈門前往武漢的旅客陳女士通過安檢通道時,聲稱自己懷有身孕,讓工作人員小心檢查,人身檢查員小雪對陳女士進行檢查,檢查到腹部時發現動了一下,實把檢查人員嚇了一跳,當通過檢查詢問時,陳女士并沒有懷孕,而是在腹部用衣服包著一只貓,企圖通過安全檢查。這時人身檢查員立即控制住旅客陳女士和貓,并上報值班領導,隨后對其進行重點人身檢查并進行說明,小動物類不能隨身攜帶上飛機。陳女士表示歉意并將貓交由好友帶回。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規定:攜帶活體動物旅客必須在定座或購票時提出,并提供動物檢疫證明,經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托運。旅客應在乘機的當日,按航空公司指定的時間,將小動物自行運到機場辦理托運手續。
裝運小動物的容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能防止小動物破壞、逃逸和伸出容器以外損傷旅客、行李或貨物。
2、保證空氣流通,不致使小動物窒息。
3、能防止糞便滲溢,以免污染飛機、機上設備及其他物品。旅客攜帶的小動物,除經承運人特許外,一律不能放在客艙內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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