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場:切勿在凈空保護區升放孔明燈、無人機等升空物
春節將至,放飛孔明燈等現象可能會增多。深圳機場特別提醒廣大市民,請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凈空保護意識,切勿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內燃放煙花爆竹、使用對空強光和非法升放無人機、孔明燈、氣球等升空物,以免影響飛行安全,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據了解,深圳機場凈空保護區是指距機場跑道中心線兩端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內的區域,主要包括深圳寶安、南山全部區域以及福田和東莞虎門、長安等部分區域。
“市民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光線和濃煙會降低能見度,影響飛行員視線;孔明燈等升空物一旦與飛機發生碰撞或被吸入飛機發動機,可能會造成機毀人亡的嚴重后果。為了維護正常的飛行秩序,嚴禁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內放飛這些升空物。”據機場凈空辦工作人員介紹,根據《民用機場管理條例》規定,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和其他升空物體,情節嚴重的,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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