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70歲以上老人坐飛機須簽“生死狀”嗎?
近日,山西太原的網友鄭先生在網上發帖稱:“最近我和80多歲的父親準備乘飛機去北京。在太原武宿國際機場換登機牌時,航空公司工作人員要求我簽署一份免責協議。協議大意是,如果老人在飛機上出現意外,航空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在他看來,這就是一份簽訂不合理的“生死狀”。
隨著交通服務的便利化與人性化,老人出行越來越方便,高齡老人單獨坐飛機也愈加平常。日前,微信圈更是有網友發帖稱:“我國70歲以上老人坐飛機就必須簽訂‘生死狀’,這是死規定。”老人不簽免責協議不給坐飛機,這會是真的嗎?
機場:航空公司這么做是合理的
記者翻閱資料發現,就在2013年年底也發生了與此傳言相似的一起“事故”。當時,84歲高齡的著名經濟學家茅于軾發微博稱:“在搭乘某航空公司的班機時,被要求簽下在機上發生意外航空公司不負責的‘生死狀’才允許登機。”
同樣,家住甘肅蘭州的王先生擁有一位70多歲的老母親,身體一向不錯。王先生在給母親購買蘭州到西安的機票時,航空公司建議他到區級以上醫院開具一份健康證明,以保證順利乘機。“接到這個電話后就讓我煩惱不已,為了買張機票還得專程到醫院進行健康檢查,太麻煩,但如果不體檢,就沒法乘機。”王先生很憤怒。
記者查閱了一些航空公司官網后發現,類似“特殊旅客乘機申請書”的大致內容為:“為乘坐某航空公司下列航班,我愿聲明如下,鑒于我個人的健康狀況,在旅途中由此給本人或者其他人造成身體上的損害或死亡,完全由我個人承擔責任及損失,并保證不向該航空公司及所屬代理人要求賠償或提出訴訟。”
隨后,記者就此事聯系多地機場。很多工作人員給出的相同解釋說:“航空公司這么做是合理的。因為飛機升空后,氣壓、含氧量等指標均同地面有很大差異,容易導致高齡老人身體不適。”
四大航空公司回應:確實要求出具健康證明
為了進一步核實情況,記者又撥打了多個知名航空公司的客服電話,發現他們確實有要求高齡老人出具健康證明的情況。
南航方面表示,不限制乘客的年齡,但必須到縣級醫院出具“適宜乘坐飛機的證明”。但有了這份醫院證明后,并不一定能乘坐飛機,中國南航新疆分公司客服人員表示:“證明只是一個參考,具體情況需機場安檢來決定。”
海航方面表示,如果老人身體健康,沒有心腦血管疾病的話,一般按照正常旅客辦理手續;如果患有心腦血管疾病,必須開具證明,否則出了事航空公司不負責。
東航方面表示,不到80歲的老年人登機,建議至少有一名成人陪同;超過80歲的話,不但需要成人陪同,還需要到當地營業廳申領一份診斷證明書,然后再到三級甲等醫院開一份健康證明。如果不開具證明,工作人員有權根據老人的身體情況拒絕承運。否則,一旦出現意外情況,航空公司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國航方面表示,對乘客年齡沒有限制,70歲以上老人只要身體健康,不需要提供醫療證明。但為了保證旅行安全,建議最好攜帶登機前96小時內開具的健康證明,持證明登機出現意外,航空公司會承擔一定責任。否則,航空公司不承擔責任。
隨后,記者與多家出售飛機票的中介公司聯系,很多工作人員對航空公司的此規定并不了解,只是表示:“只要老人身體健康就可以乘坐飛機。”
醫療單位:老人最好選擇其他交通工具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規定,70歲以上的老人乘坐飛機,須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適合乘坐飛機的證明。老年人若沒有心血管疾病,例如高血壓、心臟病,可以搭乘飛機旅行。
但相關專家認為,患有上述疾病搭乘飛機時,老人可以試著爬一層樓臺階看看,若沒有出現任何不適的狀況時,應該就無妨,但仍應該請醫師評估;老人乘機注意盡量選擇大型和中型的客機,不要坐小型客機;近期內曾動過手術的人,或者患有出血性胃潰瘍、中耳炎者,不適宜搭乘飛機。
烏魯木齊國際機場醫療急救站工作人員李女士表示,帶著老人到航空公司買票前需要開醫院的體檢表,機場工作人員才能判斷是否適合乘坐飛機。“我們不建議70歲以上的乘坐飛機,畢竟高空飛行對老人的身體健康要求較高,最好選擇其他交通工具乘坐。”
記者從蘭州市幾家綜合醫院了解到,近幾年來,確實出現了一些因為要買機票而特意進行健康體檢的市民,但目前為止沒有醫院開具“適宜乘機”的健康證明,大都出具的是普通健康體檢報告。“醫院不會做出體檢者是否能乘坐飛機的判斷,也不會承擔老年人坐飛機可能發生的風險。但通常如果醫院診斷發現患者確實患有不可乘坐飛機的疾病時,會建議患者不要乘坐。”
律師:航空公司應盡到提前告知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124條規定:“在乘機時,旅客人身傷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狀況造成的,承運人不承擔責任。”也就是說,不論什么原因,乘客因為自身原因在航空器上出現傷亡的,都和航空公司沒有關系。
對此,山西大學法學院老師王彬認為,乘客花錢乘坐飛機,航空公司便與乘客之間形成了一種契約關系,不僅要向乘客提供相關服務,而且還要保證乘客的人身安全。一旦發生了意外,給乘客造成了生命和財產損失,航空公司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但他表示,飛機作為在高空飛行的一種特殊交通工具,對乘客的年齡和身體健康狀況也有特殊要求,出于對乘客和自身負責的態度,航空公司對高齡老人乘坐飛機提出一些額外要求,并無不妥。比如,孕婦、高齡老人等都屬于高危乘客提供健康證明很有必要,一旦出現意外情況,起碼能夠按照健康人的標準來索賠。如果不提供證明,索賠效果可能大打折扣。
同時,航空公司應該盡到提前書面告知的義務,如果航空公司沒有書面告知而讓乘客登機,出現問題勢必會承擔一定責任。同時,他建議相關人群在乘坐飛機前務必咨詢醫生,看自己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坐飛機,以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煩。
由此可見,“70歲以上老人坐飛機必須簽訂‘生死狀’”的傳言是真的。對航空公司而言,一方面是為了乘客的健康與生命著想,也是為了規避一些不必要的風險,實屬情有可原。但一些網民認為,這種做法“有法理沒有人情”,作為服務性行業的航空公司,也應從人性化服務角度出發找出更妥善的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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