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華北局向華星通航頒發運行合格證
4月27日,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向華彬天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星通航)頒發CCAR-91部《航空運營人運行合格證》和《運行規范》。至此,華星通航運行合格審定工作圓滿完成,標志著公司正式投入運營。
按華北局授權,北京監管局全面負責此次運行合格審定工作。審定工作歷經5個階段,即預先申請、正式申請、文件審查、演示驗證和合格證的頒發。2012年10月25日接到公司運行合格審定申請,北京局按照CCAR-91部規定并結合公司擬申請的運行種類和特點,于2012年11月9日成立了運行合格審定領導小組和審定工作組,審定工作組涵蓋飛行運行、航務管理、適航維修、航空衛生和安全保衛五個專業;在監察員與公司迎審人員充分溝通以及對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和手冊體系充分了解后,于2012年12月17日召開了運行合格審定正式申請會議,并隨后進行了文件審查工作,文審工作歷時5天。各專業監察員依據CCAR-91部、CCAR-61部等規章及相關規范性文件從“文文相符”的角度對公司手冊體系進行深入審查,共審查公司手冊20余部。通過文審,各專業監察員分別向公司各運行部門提出了整改要求,2013年4月,經監察員的復查,確認公司完成相關整改要求;2013年4月26-27日兩天,審定組對公司進行基地和航線驗證。經驗證,證實公司具備相應運行能力后,于27日下午向公司頒發合格證。
在頒證儀式上,北京監管局對華星通航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公司應以運行合格審定為契機,嚴格遵守規章要求,細化內部管理規定,不斷完善運行體系;二是公司應以頒發合格證作為公司運行和發展的新起點,在日后的實際運營中,要將切實采取措施確保運行安全作為公司長遠發展的基礎,加強日常運行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體系建設;三是公司應抓住北京地區通航發展的新機遇,不斷拓展思路,在滿足各項法律規章要求并確保運行安全的前提下發揮自身優勢,挖掘自身潛力,為華北地區通航事業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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