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機場乘機拐杖需托運 殘疾人登機成難
殘疾人在機場竟被強制托運雙拐,不得已在乘客攙扶下艱難登機。2日,自幼患小兒麻痹癥三級殘疾的原全國人大代表、如皋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副理事長閻建國向記者陳述了當時的情形。
6月30日早晨6時,閻建國來到北京南苑機場,準備乘坐當天上午8時10分飛往南通的KN2905航班。負責安檢的一名小伙子告訴他,拐杖不能隨人上飛機,必須辦理行李托運。“我拄著雙拐去過很多地方,在其他機場為何沒事?”閻建國不解。“這是我們這里的規(guī)定。”安檢人員冷冷地答道。看到安檢處距離飛機還有七八百米的路程,閻建國犯了難:“我手和腿都有鋼板支撐,是三級殘疾,離開雙拐根本無法行走。你能不能將雙拐安檢一下,讓我拄著拐杖登機?”但安檢人員不為所動。閻建國求助機場派出所民警,可民警說這事歸安檢處管。閻建國無奈花10元錢托運了雙拐,由于一時借不到輪椅,他只能在同行旅客的攙扶下艱難登機。
閻建國告訴記者,這些年,他在國內多個機場乘機都被允許攜帶拐杖,有的還提供輪椅服務,國外一些機場更有殘疾人“綠色通道”,服務人員主動提供幫助。
記者致電北京南苑機場,一名工作人員在電話中答復說,不能攜帶拐杖登機是中國聯(lián)合航空的規(guī)定,已報經(jīng)民航總局批準;沒能提供輪椅,則因為東航是單通道飛機,輪椅無法通過過道。
閻建國表示,《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對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便利和優(yōu)惠;殘疾人可以免費攜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因此機場拒絕讓他拄拐登機明顯違法。
航空業(yè)內人士介紹,去年“6·29”劫機事件中犯罪分子使用了拐杖,拐杖對于航班安全確實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被要求托運“是為了公共安全利益”。南通大學孟鋒副教授認為,這一爭論的實質是公共安全利益和特殊群體權益如何統(tǒng)一、平衡的問題,其間需要各單位部門和個人共同努力,找到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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