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機場集團與市檢察院建立預防犯罪協調機制
為確保長春龍嘉國際機場二期工程順利進行,1月19日,吉林省民航機場集團公司審計監察部與市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局簽訂《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吉林省民航機場集團公司建立預防犯罪工作協調機制協議書》。
吉林省民航機場集團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錢禮欽,副總經理、二期擴建指揮部指揮長王政,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劉建新,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海勝,副檢察長胡金剛,吉林省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局副局長孫莉,集團公司審計監察部及二期擴建全體人員參加了簽字儀式。
會上,雙方確定成立由吉林機場集團公司、長春市人民檢察院領導組成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預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共建互助制度,對二期擴建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進行職務犯罪預防和監督工作。
在簽約儀式上,市檢察院檢察長張海勝表示:“吉林機場集團二期擴建工程建設工期長、資金投入大,是我省的重點工程項目,事關吉林地區整體經濟發展。市檢察院將充分發揮職能優勢,抓緊對接二期工程建設,幫助機場理解貫徹相關法律法規,形成管理與預防合力,保證龍嘉機場二期擴建工程高效廉潔進行。”
吉林機場集團總經理錢禮欽指出:“目前,吉林機場集團二期擴建工程正有序推進,為了監督和促進擴建工程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吉林機場集團率先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能及時發現和糾正工程建設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效預防腐敗行為的發生。此次協調機制的建立,將進一步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優勢和檢察機關在預防職務犯罪方面的職能優勢,共同構建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長效機制,確保集團公司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保障企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此外,總經理錢禮欽強調:“吉林機場集團將不遺余力的支持配合檢察機關開展各項工作,共同維護法律尊嚴,對于在二期擴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一律嚴肅對待,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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