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機場口岸2015年截獲旅客違法攜帶燕窩822批次
2015年,福州機場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共截獲旅客違法攜帶燕窩822批次、757.76千克,分別比增289.60%和156.30%,貨值達近千萬元人民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入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燕窩(罐頭裝燕窩除外)為禁止攜帶、郵寄入境的物品。除燕窩外,福州機場口岸截獲較為頻繁的禁止攜帶入境物還有新鮮水果、新鮮蔬菜、蛋及其制品、(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制品、動物源性奶及奶制品以及水生動物產品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攜帶違禁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最高可罰款5000元人民幣。福州機場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溫馨提醒廣大民眾,年關將至,如有攜帶或郵寄物品入境的,應事先了解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切勿攜帶或郵寄各類禁止入境物。更多詳情請登錄國家質檢總局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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