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拉提機場換發使用許可證正式得到局方批復
通過民航新疆管理局前期對新源那拉提機場申請換發使用許可證的有關文件資料進行實地審查,8月17日,民航新疆管理局根據《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和《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同意換發新源那拉提機場使用許可證,原使用許可證同時廢止。
本次使用許可證換發的使用范圍規定為那拉提機場飛行區指標4C,道面等級號為PCN52/R/B/W/T;跑道運行類別為26號跑道為I類精密進近跑道,08號跑道為非精密進近跑道;消防救援等級為5級;目視助航燈光條件為26號跑道為I類精密進近燈光系統,08號跑道為B型簡易進近燈光系統;可使用機型為波音737-700同類及以下。
那拉提機場使用許可證得到批復,標志著那拉提機場完全具備運行資質,各項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民航局的規章標準,滿足運營要求,為那拉提機場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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