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商貿公司與吉林機場集團簽署《商業零售資源委托管理合同》
10月24日,首都機場商貿公司與吉林機場集團在長春龍嘉國際機場簽署了《商業零售資源委托管理合同》,這是集團公司下發《專業化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定”)以來,專業公司與成員機場簽署的首份新合約。
作為首都機場集團公司的成員單位,商貿公司和吉林機場集團嚴格執行集團公司《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積極落實集團公司“以委托管理為主,租賃經營為補充”的合約切換部署,以實現長春龍嘉機場零售資源價值最大化為目標,以緊密合作、收益共享為原則,共同促進特許經營合同到期后新合約的談判及簽署工作。雙方以集團公司《管理規定》中明確的機場與專業公司在資源管理、招商管理、經營過程管理等管理規范和權責利界面為新合約主要條款談判的依據,經過充分溝通,明確了委托管理合同的核心內容,并根據集團公司《管理規定》中對合約期限的要求,將委托管理合同期限確定為五年。
為加快推進合約簽署,在談判過程中,吉林機場積極落實《管理規定》,率先搭建了友好的溝通平臺和協商機制,暢通了談判渠道,為雙方營造了良好的氛圍。為攜手開創戰略共贏、利益共享的發展局面,在收益分配方面,商貿公司改變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加大了對吉林機場的反哺力度。同時,吉林機場提出的在新合約期內雙方發展創新機制的搭建,進一步實現了雙方利益捆綁,有助于共同推進吉林機場零售資源價值的進一步提升。
據悉,2006年商貿公司與吉林機場集團簽訂了《特許經營合同》,雙方以主特許經營模式對吉林機場的零售商業資源進行運營和管理。近十年來,在吉林機場集團的大力支持下,龍嘉機場的零售資源經營面積從最初的963㎡增加到目前的1944㎡,資源規模不斷擴大。與此同時,吉林機場集團與商貿公司不斷發揮在資源規劃、品牌集成的各自優勢,在雙方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引入了阿滿食品、1436、SKAP、新秀麗等多個國內外知名品牌,提升了機場零售商業形象,為旅客打造了愉悅的購物體驗。經統計,龍嘉機場的零售商圈銷售額實現了年均17%的增長,高于機場客流的年均增幅,為機場整體非航商業經營收益的提升作出了重要貢獻。
再悉,為了積極響應集團公司戰略部署及相關要求,加快推進與京外成員機場新合約切換工作,自8月22日,集團公司下發《管理規定》后,商貿公司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業務部門進行了專題研討,從發展戰略、核心業務、制度管控三個方面,對《管理規定》進行解讀,并結合公司發展實際,制定了工作舉措。
截至目前,商貿公司已經完成了與天津、江西、吉林等成員機場商業零售業務新合約的切換工作。下一步,商貿公司將繼續按照集團公司關于專業化管理要求,積極做好河北機場商業發展有限公司的組建工作,并在年內完成與內蒙古機場集團、黑龍江機場集團的新合約簽署,攜手成員機場,以市場化為導向,不斷推進商業零售資源價值的提升,共同推進集團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吉林機場集團總經理錢禮欽、財務總監林杰,商貿公司總經理張坤蘭、黨委書記王東,以及雙方相關部門負責人出席了簽約儀式。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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