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萬元機票預付款遭沒收 美聯航在南昌吃官司
南昌洋福林商務會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洋福林)通過美國聯合航空公司(以下簡稱美聯航)售票代理公司預訂機票,并支付了35萬元的預付款作為押金。后來,由于種種原因,原定的赴美行程取消,但預交的押金被美聯航悉數沒收,一分未退。無奈之下,洋福林將美聯航、美聯航北京辦事處、美聯航售票代理公司等一起告上了法庭。
10月17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了此案。這也是美聯航首次在南昌吃官司。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案的走向將會引發一次法律與航空公司的“慣例”之爭。
35萬元預訂赴美機票
“去年暑期,美國一家公司打算做南昌學生美國游學項目,委托我們公司負責訂票事宜。因為涉及境外航空公司的機票問題,必須提前預訂才能確保拿到機票。”洋福林負責人李名芳說,去年3月,洋福林與美聯航售票代理機構北京保盛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簡稱北京保盛)簽訂協議,約定由北京保盛負責為洋福林購買低價位的赴美國團體機票。
按照協議,洋福林于去年3月分三次向北京保盛支付了35萬元預付款,預訂暑期赴美國的團隊機票。其中,3月16日和29日是以洋福林公司員工鄭某的名字分別匯了5萬元和10萬元給北京保盛;3月23日,洋福林委托一旅行社向北京保盛匯了20萬元。預訂機票的出票時間是在去年暑期的7月份和8月份,機票數量在350張左右。
游學團取消預付款難回
到了去年4月,由于種種原因,游學團未能成行,因此無法按照洋福林與北京保盛簽訂的協議為乘客預訂機票。
當月月底,洋福林電話通知北京保盛取消赴美機票的預訂,并要求返還35萬元預付款。但北京保盛表示,預付款已作為機票定金上交美聯航。按照美聯航相關規定,機票定金不予返還,全部沒收。北京保盛還稱,按照航空公司慣例,航空公司收取團體機票定金后,因為預訂方自身原因導致取消行程,定金都是不予退還的。
預付款是押金還是定金
“洋福林交的預付款完全不是定金,而是根據與北京保盛簽的協議中第二大條第二款,將預付款轉為了押金。”洋福林代理人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張翔律師表示,雙方簽訂的機票服務協議只是一個預約合同,通過交納一定押金來促成旅客與美聯航最終購買機票這個本約合同的成立。因為洋福林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得本約合同沒有出現,那洋福林交納的押金就應該如數退還。“洋福林已提前取消了機票預訂,也未給航空公司造成任何損失,他們的機票照樣可以賣出去。”
作為美聯航、美聯航北京辦事處、北京保盛的代理人,北京市中北律師事務所蘇俊友律師認為,洋福林與北京保盛簽的協議是一個代理合同,雙方的糾紛是代理合同引發的糾紛,不應把美聯航與美聯航北京辦事處作為被告。35萬元預付款雖然在協議上沒有明確,但這就是機票定金,按照航空公司慣例是不予退還的。
或引發慣例與法律之爭
除了首次將美聯航告上法庭,此案還有一個令人關注的焦點就是,交了機票預付款之后,因預訂方自身原因取消行程,到底是按航空公司的慣例來處理還是遵照法律來執行。
“目前,在航空公司之間確實有個所謂的慣例,那就是航空公司在收取了定金之后,在取消行程之后都不會退還定金。實際上這種做法是與中國現行法律不符的。在法律體系中,旅客是弱勢群體,是受法律保護的,就是交了定金后也可以選擇改簽或退票。”張翔表示,本案有標桿意義,可能引發航空公司的慣例與法律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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