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機長要賠深航285萬
我們知道航空公司最多的官司就是勞動糾紛,而勞動糾紛中95%以上的是飛行員的勞動糾紛案。
一般來說都是這樣的,飛行員要辭職,航空公司不讓,因為航空公司在飛行員身上已經花費了高額的培養費用,因此最后許多都打上官司。
其實,行業內是有飛行員有序流動的相關文件的,不過這個有序,對于想辭職的飛行員等待時間非常漫長,下家也不可能無條件的等著你,因此只能打官司。
當然打官司的最后都是糾結在飛行員的技術檔案、執照關系、體檢鑒定檔案等轉移方面,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判定這屬于行業管理范疇,不會強制航空公司轉交,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飛行員后面的時間必然會耽誤。
不過,今天翼哥看到深航與一名飛行員之間的官司,相信對飛行員亦或是航空公司都有一定借鑒意義。
某飛行員于2010年9月17日入職深航。
2018年7月4日,雙方解除勞動關系。
2019年8月5日,雙方申請仲裁。
深航公司請求該飛行員支付930萬元,其中:
1.補償金380萬元;
2.入職前航校培訓的初始培訓費用60萬元;
3.培訓費及離職損失費用427.19萬元;
4.返還自2018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間為某飛行員發放的工資、社保、住房公積金等福利待遇64842.06元。
仲裁結果:
該飛行員支付深航公司違約金200萬元,駁回深航公司的其他仲裁申請。
此后雙方開始訴訟。
該飛行員請求判令無需支付深航公司違約金200萬元。
深航公司請求判令該飛行員支付950萬左右,其中:
1、補償金380萬元;
2、入職前航校培訓的初始培訓費用783597.13元;
3、培訓費及離職損失費用427.19萬元;
4、返還為其發放的工資、社保、住房公積金等福利待遇64842.06元。
經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審理,最終判決如下:
1.駁回原告該飛行員的全部訴訟請求;
2.原告該飛行員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被告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返還初始培訓費用783597.13元;
3.原告該飛行員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被告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支付補償金200萬元;
4.原告該飛行員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被告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返還2018年7月4日起為其發放的工資、社保、住房公積金等福利待遇64842.06元;
5.駁回被告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最終這名飛行員支付給深圳航空285萬元。
其實,翼哥一直不贊同飛行員朋友打辭職官司,畢竟既耗費時間,又耗費精力,有可能還沒有一個好的結果。
因為對于飛行員來說,時間就是金錢,精力就是身體。
把時間用在飛行上就掙了錢,把精力用在身體上就有了革命的本錢。
曾經發生過了案子,某飛行員辭職到了另外一家航空公司,后來發現體檢發現身體出了問題,這家航空公司不僅不接受他,還要他賠償向上家支付的轉會費。
對于這個飛行員來說,不僅飛不上了,而且還要賠償一筆費用,更要命的是沒有任何保障了。
我們知道如果一直在某航空公司飛,即便是身體出問題停飛,公司還會給飛行員予以不少的保障。
所以,飛行員辭職風險還是挺大的,尤其現在受疫情沖擊,全球飛行員嚴重過剩,當下穩定最為重要。
翼哥曾在(點擊:飛行員,危險了!)說過,對于飛行員來說,擁有健康的身體、穩定可靠的職業經歷是最為重要的,因此:
一是經歷最關鍵
飛行員的成長經歷最為關鍵,如果每一步都把握住了,把握好了,比別人提前幾年到機長,到教員也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
二是身體最基礎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對任何人對如此,對飛行員更是一切的基礎。
三是穩定最重要
對于飛行員來說,穩定就是飛行生涯中不出差錯,更不能不犯人為差錯,在直白一點就是沒出過事,對飛行員就是最為寶貴的財富。
四是時間最寶貴
對于飛行員來說,收入就是一個小時一個小時飛出來。
所以不要把時間耗費到打官司上去。
一旦打上官司,對飛行員來說:
飛行經歷缺了,穩定也沒有了,時間就是丟失了,更重要的是影響心情,身體也會變差。
安心專心飛好方是正事!(來源:民航之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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