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處罰八家中國航企玄機:碳排放協商遇阻
在做出暫停對進出境航班征收碳排放稅決定僅僅半年后,歐盟又主動“發難”。
5月20日,歐盟委員會氣候行動司向本報記者證實,歐盟近期會聯系十家中國和印度的航空企業,將再次要求后者提交2012年進出歐盟航班的碳排放數據,期限為兩個月。
根據此前媒體報道,歐盟聲稱,包括中國國航、南方航空、東方航空、海南航空、春秋航空、中國國際貨運航空、揚子江快運航空和翡翠航空在內的8家航空企業未能按期提交碳排放數據,因此被開出240萬歐元、約合1890多萬人民幣的罰款作為警告。
歐盟委員會氣候行動司發言人Isaac Valero-Ladron回復本報記者時稱,上述10家航空企業的“配合度和責任感將決定(罰款)事態的走向”。
面對上述表態,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副秘書長柴海波21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民航企業依然會拒絕接受其單方面做出的決定。中國政府去年就已明確要求禁止本國企業參與歐洲碳排放交易體系,其中包括禁止向歐盟方面提交碳排放數據。
此次警告罰款,被認為是歐盟試圖在今年9月24日召開的聯合國下屬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全體大會之前,表明更強硬的立場。按照之前的協商,在這項三年一度的大會上,各國航空業組織將就行業減排目標達成新的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歐盟推行歐洲碳排放交易體系(ETS)建設以來,首次提出對未提交碳排放數據的航空企業罰款。歐盟方面解釋,在歐盟境內飛行的航班并未被暫停征稅。
歐盟委員會氣候行動官員Connie Hedegaard在去年暫停對部分航班征稅一年時曾表示,是因為已有跡象顯示,國際層面將就解決這一問題能夠達成協議。但在行業人士看來,如果各方堅持目前的強硬立場,ICAO大會上達成協議的可能并不樂觀。
重提碳排放議題?
歐盟議會和歐盟委員會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全球任何一家航空公司在歐盟境內機場起降,其航班全程的碳排放都要被納入ETS,并且航空公司也被要求每年一度提交碳排放數據。
這一規定遭到了包括中國在內的36個國家的強烈反對。按照歐盟的規定,中國共有33家航空公司被納入征稅名單,從2012年-2020年額外支出將超過176億元。
根據中國國務院授權,中國民用航空局去年2月向各航空公司發出指令,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中國境內各運輸航空公司參與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其中包括禁止向歐盟提交碳排放數據。美國、印度、俄羅斯等也紛紛通過立法、行政命令和公開聲明的形式限制歐盟ETS體系的影響。
去年11月,歐盟委員會宣布,暫停對非歐盟國家進出歐盟的航班征稅一年,被認為是在多重外界壓力下終于做出了讓步。
但在暫停征稅決定半年后,歐盟委員會方面上周再度透過媒體向中國、印度兩國航空業提出批評,稱8家中國航企和2家印度航企因未在4月30日之前提交2012年全年的碳排放數據,決定將向這些企業發出罰款警告。
這一表態被解讀為歐盟重新提出碳排放議題。柴海波表示,歐盟既已經做出暫停征稅決定,此番“簡直是出爾反爾”。
Isaac Valero-Ladron解釋,此次提出可能罰款是因為暫停征稅的僅僅是進出歐盟的航班,在歐盟境內飛行的航班,無論國籍,依然要按照ETS的規定征收碳排放稅。“中國國航在歐盟經營的慕尼黑至倫敦航班就屬于ETS要求征稅的部分。” 他舉例。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6月,在ETS執行半年之后,歐盟曾因未收到碳排放數據點名批評中國航空企業,僅做出延長提交期限的決定,并未提出罰款作為警告。
包括海航、東航在內的多家航空公司近日已分別表示,將按照政府要求,拒絕向歐盟提交碳排放數據。柴海波強調,無論歐盟方面如何反復操作這一話題,中國政府和民航業的態度不會受到影響,“要提罰款(歐盟)提它的好了”。
多邊談判前景悲觀
在回復本報記者的采訪郵件中,歐盟委員會環境行動司確認,美國、日本等各國“所有大型商用飛機運營商”都遵守了ETS的碳排放數據提交的要求。
去年巴黎航展期間,中國方面取消了原已確定的35架空客飛機訂單。空客方面曾表示,此舉和歐盟方面對于碳排放議題的態度有關。奧朗德上月訪華期間,中國終于宣布簽訂協議,訂購了60架空客飛機。空客CEO表示,協議簽訂顯示中國認可空客和歐盟在解決航空碳稅問題上付出的努力。
去年11月在同意暫停部分征稅時,歐盟委員會方面曾表示,此舉是希望讓國際民航組織(ICAO)能夠有更多時間組織協商——如果能在每三年一次ICAO全體大會上就碳排放達成協議,歐盟的ETS體系也就無需再實施。去年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Connie Hedegaard曾表示,樂于見到ICAO框架下的談判。
但有聯合國官員5月13日對外界表示,ICAO減少航空碳排放協議的工作目前沒有任何進展。中航協方面另有匿名人士也對本報記者表示,原因在于各方對于減排方案、時間和目標都持有異議。
目前ICAO已經制定了四個可供選擇的解決方案,一是強制抵消航空公司碳排放,各國航企在各自國家購買減排額度并備案;二是帶有一定創收機制的強制抵消;三是所有碳排放都可以進行交易;四是根據一定基準,超過或不足限額的部分可以進行交易。“不同方案對于減排任務有不同要求,比如跨國航班全程的碳排放該如何在所經國家之間進行分配、分配后按照何種比例和額度為限進行征收,各個國家都還有不同的看法。”上述匿名人士表示。
據其介紹,由國務院任命的中國駐ICAO的代表參與了ICAO關于碳排放的多次協商。
但對中印兩國航空公司罰款的表態,也意味著歐盟為碳排放控制并未放棄單方面行動的思路。Connie Hedegaard稱,中國和印度沒有足夠正當的理由拒絕。這一表態的底氣在于,按照去年歐盟委員會的決定,如果ICAO大會無法達成協議,歐盟的碳排放征稅將在今年秋天一年期滿后重新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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