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協支持飛機目的地國家對乘客肇事行使管轄權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25日呼吁加大執法力度,以確保對在飛機上肇事乘客給予相應懲罰,并支持賦予飛機目的地國家和地區以管轄權。
國際民航組織定于3月26日至4月4日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召開國際航空法會議,將就修改《關于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它某些行為的公約》(簡稱“東京公約”)展開討論。
國際航協2009年提議修改“東京公約”,以更好地適應現代航空業發展以及加大執法力度。據悉,國際民航組織所屬法律委員會已擬定“東京公約”修訂文本并呈交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修訂內容包括賦予飛機目的地國家和地區以管轄權。
對此,國際航協表示,這樣能夠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做出暴力性、破壞性、謾罵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行為的乘客能夠被起訴并繩之以法。
國際航協理事長湯彥麟當天發表聲明說,航空公司在盡一切可能防止和應對乘客肇事事件,但這需要有效執法來支撐。他說,如果飛機降落在非注冊地,當地機構往往無法起訴肇事者,導致很多肇事者逃脫懲罰。他表示,國際航協歡迎國際民航組織所做的努力,并支持有關“東京公約”的修改內容。
“東京公約”由國際民航組織1963年在東京國際航空法會議上簽訂,旨在應對飛機上違法犯罪或其他危害到人身、財產、秩序等行為。目前有180多個國家和地區加入這一公約。該公約規定,機長在必要時可對肇事者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必要的管束措施,同時規定飛機的登記地有權對在該航空器內的犯罪等行為使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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