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河機場交通違法也屬“省內異地”?
連日來,本報報道的“省內異地繳罰難”問題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關注。不少駕駛員向記者打來電話或網上留言,吐槽處理天河機場的相關交通違法也是過程繁瑣,和“省內異地”的處理流程一樣。市民張先生問:“天河機場也是在武漢市轄區內,為何交通違法的處理流程卻類似‘省內異地’?”
張先生表示,他今年3月在機場接人時違停了幾分鐘,回來后沒幾天就收到一條違法提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需罰款100元,采集機關為民航武漢天河國際機場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因為車輛臨近年審,他便準備將車輛的違法先處理掉,其他的幾條很快在手機上用微信處理了,但這條機場的違法卻顯示處理不了,張先生去了警務站的自助機也無法處理,后來多方打聽才知道機場的違法處理流程和省內異地的違法一樣,必須先到交通大隊打單子,再去農行繳款,或者到機場交警的窗口才能處理。然而,張先生拿著單子繳費的時候,也遇到了和很多駕駛員一樣的問題,有的網點不受理,有的網點網絡故障,連跑了4個點才處理好。網友“秀子723”也遇到類似狀況,她在機場由于跟在貨車后面闖了紅燈,被電子眼拍攝,后來為這起違法也跑了多趟才辦好。
記者調查發現,之所以機場的違法不能和市內的其他違法一樣快速處理,是由于機場電子眼的執法機關為民航武漢國際機場交警支隊,屬于民航公安,不屬于省市交管局管轄,因此只能由機場交警處理或像“省內異地”的交通罰款一樣由銀行代收。
昨天,張先生想通過本報向相關部門呼吁,請不要設置各種條條框框為難群眾,讓處理交通違法少些隔膜。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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